一、由於meteor於創立之初未擬定版主及版務懲處方式,加上申訴管道不夠健全,造成風波實屬團隊疏失,團隊將在此次事件過後加速擬定完整規範。
二、版務版主臨時規範採警告制度。若版主有不當違規,經查屬實,記一支警告。警告依據不同職務,累計後最重可能被團隊撤職。目前臨時規範為:版主三支,版務兩支。
三、經查時事版版主CW確有洩漏匿名者資料一事,記警告一隻。
三、版務組員[高雄周渝民]於處理版務期間私下發表不當言論,不當刪文,且有洩漏匿名者資料之嫌,情節重大。依臨時規定,團隊將將其解職,並全站水桶180天。此懲處將於7/3之後生效。
四、將版務[高雄周渝民]現實個人資料公開者,依使用者條款第v條,將處全站水桶30天。
五、重申一次,因為制度的不健全造成此次風波,官方深感抱歉,除了嚴重傷害到許多原本對meteor懷有熱情的版主之外,也讓對民主抱持期待的版友失望。然而選擇民治原本就是需要忍受異音,需要接受挑戰,安逸容易流於停滯,唯有挫折才能帶來進步。也希望大家能珍惜擁有言論自由的環境,盡量不要讓感情左右行動,有想法固然是好事,但動機為何,有沒有仍忠於初衷,以及是否真的能為meteor帶來正向的影響,我想我們都共同需要一同思考與成長。meteor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每一個使用者都是不可或缺的一份子,然而由於每個人的需求不同,處理事情的結果鮮少能夠兩全,還請大家見諒。
最後,希望在這次事件之後每個人都能有所成長,包括團隊。meteor還是一個開放的環境,在不違法法律與使用者條款的前提之下,我們仍然歡迎所有人表達任何他們想聽的,想說的任何意見。
也深深感謝陪同meteor一路走到這裡的,每一個獨立的個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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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為違規事件負起責任 希望平息板上風波 至於洩漏個資及毀謗等事件 已請團隊進行處理 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最後 該停了所有事情該有一個結束了
最後的請求:可以公佈真相嗎? 根據某篇文,是有版主在版主群洩漏版友暱稱,所以是互相包庇的意思? 啊還有時事版摸頭事件各方說詞不一可以針對此時說清楚嗎? 謝謝官方出面 也請那些盲目支持者看清楚不要再袒護版務了
匿名
跳針親友團可以B嘴了吧? 事實擺在眼前, 沒有人喜歡無事生非。 推B7 請Meteor營運團隊公布事情的原委以平息眾怒,也給未來的板主們一個警惕。
B7 公布真相恐怕會被版友們砲轟說不留給人家一條後路吧 我想匿名JP現在應該也很掙扎要不要憋關鍵截圖出來了
B4 你昨天道歉文完全沒提到洩漏暱稱 結果今天被官方證實,我很好奇你到底有沒有誠意要面對事情,其他版友不要說我針對他,這態度真的很誇張。
所以 恐嚇時事板是真的 不當刪文水桶是真的 濫權泄漏暱稱是真的 請問稱時事板板眾為引戰暴民的要出來道歉嗎?
B7 關於時事版摸頭事件,起因於時事版版主CW與版務周渝民之間的溝通不良與誤解。CW詢問漁民是否有關版的可能,漁民告訴他之前有賣照版關版的前例,誤解官方可能因為民意關版。然而官方起初關閉賣照版純粹因為是測試用途,並非因為民意,進而引發一連串誤會。 二、關於漁民洩漏匿名一事,我們尚無法掌握確切證據(如截圖對話內容)只知道他曾經發表過推測匿名者為何的言論,至於是否真的有看過後臺,目前尚無從得知。
終於處理了,謝謝。 我覺得可以不用抨擊版務個人了。 但從之前的爆料文顯示真相不只這樣,最後把真相還給大家吧。 然後那個罵我北七的證據匿名JP記得要拿出來,他欠我一個道歉。
B47 我真的無法理解盲從的人的頭腦在想什麼… 連著公告都出來了還有人要繼續挺 是真的想看JP把截圖都丟出來你們才會死心是不是
B48 我先說明 懲處是一回事 我現在單就渝民個資被洩漏這回事挺渝民 你想戰 沒關係你來戰 反正你覺得我盲從 我跟你現在牛頭不對馬嘴 我等你冷靜頭腦清醒再來說
匿名
推B50 就事論事就好,都已經懲處了 沒有必要再針對板務做攻擊 B48 所謂死心是什麼呢 跟著一起抨擊他嗎? 不跟著"追求【真相】"就是盲從嗎
匿名
B57 B58 B59 時事版求真相被說集體霸凌漁民,現在換你們集體霸凌B48? 都說事情該結束了,別再這樣了。 B48 也不用再酸了,懲處出來真相出來他們要支持也是他們的事,就像馬皇被罵很慘還是有粉絲啊,深的、鐵的,用真相撼動不了的。
B57 你真的很M一定要我出來給你們洗臉才會爽 http://i.imgur.com/JBrhHcj.jpg 請問你打這樣誰會知道你要挺的是他被洩漏個資? 恕我愚鈍看你的文字無法知道你是要挺他被洩漏個資
B63 可以不要把所有反對的言論都歸咎於時事板嗎? 時事板是能控制所有板友的言論? 每個人對自己的言論負責不行嗎?
匿名
B67 啊所以你不知道人家在說什麼就自製斷定哦?ㄏㄏㄏ 誰叫你說錯話死不認錯就欠嗆啊 還腦羞 當這裡某版一言堂? 沒素養也不是這樣的好嗎ㄏㄏㄏ
匿名
B67 啊所以跟你不同立場的人都是腦袋不知道在想什麼的哦?尊重別人意見懂嗎?不懂就別出來混 滾回去跳妖怪體操好嗎 這裡不是幼兒園 不教體操的
匿名
B68 啊在頭版橫行的人我看都某版出來的啊ㄏㄏ 某戰還說終於打贏了 當你在打仗這個心態也太可愛 我不爽某皇很久了啦不過看某版做夢我也是笑笑啦 原來別人做錯事就可以一直諷刺人家啊 笑死 某版素質也就這樣而已 啊不要說攻擊哦某版主說這個叫言論自由八八 整個頭版都給某版當副版好了啊 反正戰神無所不在嘛 某人被嘴還硬要辯某素質也就這樣(聳肩 我還夢到某40支腳的貓會影分身呢 ㄏ http://i.imgur.com/H4r2RCv.jpg
匿名
是不是在群組內的都該罰? 阿我忘記都罰可能剩零星幾個版主了 還有版主濫用職權洩漏匿名資料只有撤職+水桶180天???
B73 我的意思是,當初那些人會在時事板而不是在別的板的原因,這類型的文會發在感情?廢文?女孩?升學課業?之類的板?不然你覺得這些文章該被歸類在哪個板?你有看到CW出來講這些話嗎?就是有你們這種人把時事板所有板友的言論都冠罪到時事板上,CW才會壓力那麼大,夠了沒有,說真的你在這邊講這些話素質也沒好到哪裡
B30 先來看刑法315-1的條文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1.歷史痴公開資料之行為並無違法 官方的主張是歷史痴公開資料違法,違反刑法第315-1條之規定 但315-1是罰以非法方式取得資料,並沒有罰將資料公開 依罪刑法定原則,無法認為歷史痴違法 2.歷史痴搜集資料的行為有無違法可能 小弟我沒有參與戰事,所以我也不知道資料怎麼流出來的 但同上所述,315-1罰的是以非法手段取得資訊 也就是說,除非歷史痴是以駭進別人的電磁設備、偷竊他人電磁設備等非法方式取得資訊,否則也不能認為歷史痴違反刑法315-1條之規定 你們這樣子濫用錯誤法律概念,是不是應該澄清一下,然後向大家道歉?
B30 先來看刑法315-1的條文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1.歷史痴公開資料之行為並無違法 官方的主張是歷史痴公開資料違法,違反刑法第315-1條之規定 但315-1是罰以非法方式取得資料,並沒有罰將資料公開 依罪刑法定原則,無法認為歷史痴違法 2.歷史痴搜集資料的行為有無違法可能 小弟我沒有參與戰事,所以我也不知道資料怎麼流出來的 但同上所述,315-1罰的是以非法手段取得資訊 也就是說,除非歷史痴是以駭進別人的電磁設備、偷竊他人電磁設備等非法方式取得資訊,否則也不能認為歷史痴違反刑法315-1條之規定 你們這樣子濫用錯誤法律概念,是不是應該澄清一下,然後向大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