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去年十二月多的時候
我在網路上買了兩個行動電源
是滑哀居限時動態看到的廣告
剛好需要就直接點進去買了
那家店不用辦帳號
我直接選購 輸入電子郵件 選貨到付款就買了
兩個行動電源加運費八百多塊吧
後來我有去查有沒有到貨
因為很久都沒收到通知
慢慢就忘記這件事情了
直到今天二三月
有郵件說貨到了
但是我開始覺得怪怪的
覺得可能不是很好的店家
當初買的時候沒想清楚
而且根本不了解那間店
過了好幾個月才來
我就沒有去拿貨
一方面怕品質不好
一方面是過了這麼久我也不需要了
沒去拿貨又過了兩三個禮拜
我收到簡訊說我要被告了?
https://i.imgur.com/do0KgCZ.jpg
那時候有嚇到
但是真的很懷疑
我上網查了一下相關的新聞
可是眾說紛紜
他只知道我的手機跟電子信箱
我也不知道他這樣告不告的到我
我跟家人討論這件事
決定看下一步他會怎麼做
所以我沒會簡訊
又過了禮拜
我又收到簡訊了
https://i.imgur.com/gHOcl7b.jpg
這件事情實在發生很久了
我爸說要直接幫我轉帳給他
https://i.imgur.com/0N528wn.jpg
我根本就不想要商品了
會說商品還要是因為給他們弄了這麼大麻煩
多付點錢比較好(?
我本來不知道如果貨到付款沒領貨的話
店家要自行負擔運費
因為這件事情去查了很多資料
我以前買都會領貨啦
只是這家太詭異了
呼籲一下大家替賣家著想
不要想說反正不去拿不會怎麼樣
就浪費資源哦
也拜託有相關經驗的人分享一下
我現在該怎麼辦
他真的可以查我的IP嗎?
這樣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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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直接報警吧 搞不好是詐騙 (雖然賠償金額不大) 沒聽說過不去領貨就要提告的說法耶 這年頭什麼人都有 🤔
匿名
小米的東西建議在官網上買哦~而且有保固 其他地方的不知道是不是水貨 請問你買的時候有問他大概什麼時候到貨嗎 如果沒有的話我覺得這裡應該是你的錯 事情好像有點鬧大 你要不要打電話去問問這是不是屬實 以旁觀者的角度看 如果有說錯的話還拜託別炮😣
匿名
刑335的條件是 「意圖損害,以詐術使本人為財產上之處分」,因此認為對方這條告不成 你唯一責任是民事上給付契約的延遲,但對方就要舉證損失 一張強迫執行就要五百手續,上法院他根本賺不到 另外若是因為對方寄送太慢,應該可以通告解除契約,或者限期履行,並告他遲延的損失
匿名
按照這個發展,只能照他說的去付和解金作為訴訟外和解,否則就是等他們舉證提告訴了 對方公司恐怕就是算計了延遲發貨,讓你們事後不去領貨後恐嚇提告賺取和解金﹝但恐嚇罪在這裡不成立喔!﹞ 你一項貨品沒取貨他的增加運費不過幾十塊,這麼大費周章還把那麼多費用的會計科項分提,詳細算出損失金額就太誇張了! 只可能是已經寫好劇本,一次對付多數客戶! 最想不透的是訴訟狀跟律師費這兩項,你跟他和解並沒有簽和解書而是直接匯款,被再度反告也可能 如果真的被告民事估計金額也不大,視情況也可能比和解金多,至於刑事是不可能成立 現在才反告民事的遲延交貨的話,因為你已經逾期取貨,時機上很難勝訴 不怕開庭耗時的話,準備你當初十二月時下訂的紀錄,以及三月才通知領貨的紀錄庭上辯論 不過這方法對沒有專聘律師的小市民很不利,看能不能找法扶或者直接和解﹝記得要存和解證據!﹞
匿名
聽你這樣講,我剛剛去查了一些紀錄發現是我記錯了!我2/13號訂,他3/11到貨。他只知道我的電子信箱跟手機要怎麼告我?(我那時候用名字用暱稱)
匿名
如果他提的包含刑事,就算勝訴率再低也可以從警察機關透過你的手機號碼拿到個資,但若只有民事,那就不行了。 這種單純找碴的刑事罪名究竟警察機關會不會出手,這個我不知道。 但只要是民事裁判,找到你要告的人就是你自己的義務了,同時,提告的人也得先支付裁判費才行。
匿名
我問過,刑法335條是指侵占,我未取貨相對也就沒有侵占意圖,刑事案件跟我不太有關係,而且金額小,賣家真正提吿的話,檢察官不會受理。這樣總結起來他們怎麼做都很虧。
匿名
沒錯,所以我才覺得對方是在惡意賺取和解金!
匿名
我願意負擔運費及超商手續費,但是他們亂開高價的話,我是否可以不於理會(孬一點的心態是他們找不到我)?啊 好煩哦
匿名
是我的話,大概就不理會吧((XD 我要買的都盡可能在實體買,畢竟網購看不到實物也很容易出差錯 除非是只能在個人賣家找的小眾商品或者大企業的線上商店
匿名
我第一次收到簡訊也是不理,但是第二次真的怕了(都怪自己不懂法律被唬的不要不要的😳)以後真的不敢網購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