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旦經歷了一些事情
總會有一定的成長
經過了思思的長期(?)開導
經過了跟高中朋友無意間的談感情
讓我發現到一個問題
#討論 喜歡和愛的分別(內有自製心理測驗) - Meteor
https://meteor.today/a/OgDDRn?ref=android
我們人總是在區分「喜歡」跟「愛」的差別
卻忘了了解「喜歡」之前的「感覺」是什麼
我們先把「感覺」想成「欣賞」也許會比較清楚
「感覺」其實分很多種
例如:一見鍾情的感覺、有意無意地對到眼的剎那
為什麼會把「感覺」想成「欣賞」
因為「欣賞」會讓你發出一種「感覺」
你會感覺到你很想要了解對方
而因為「欣賞」你才會有所「感覺」
但你根本無從知道「感覺」是什麼
所以你才會誤認為「喜歡」。
但你知道嗎
在「喜歡」的之前
其實是「欣賞」
你會因為對方的某一點而被吸引
可能是外表可能是性格亦或是動作
但我們卻時常誤認為「喜歡」
實際上其實只是「欣賞」而已
不然你可以自列或是跟朋友說對方的十項缺點
當你完全列不出來的時候
你會發現到
你注意到的只有對方的優點
你看到的就只有那一個人的好
你並非「喜歡」那個「人」
而是「喜歡」那個人的「優點」。
如果人與人之間是互相利用
那你並非「喜歡」那個「人」
而是「喜歡」那個人在你身上填滿的「空虛」
我覺得是時候分清楚界線
欣賞(感覺):一見鍾情的「感覺」、喜歡每天傳訊視訊通話的「感覺」、只是喜歡那個人的外表
喜歡:更進一步在一起、喜歡對方這個「人」
愛:包容體貼但不是謙讓、決定和對方這個人一輩子
放了好久的草稿
總是覺得哪裡卡卡的
有人能懂我的意思嗎😢
有人能懂這篇文的重點嗎😟
歡迎補充或是提供更好的建議_(:3」∠ )_
真要總結來講的話應該
第一階段:欣賞(只是人們都把它當成喜歡或不知名的感覺)
第二階段:喜歡
第三階段: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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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補充了哈哈哈~ 你說的其實可以更細分,以下是個人想法: 欣賞:有好感,只會注意到表層優點,不會特別觀察到缺點,也不太在意對方的缺點。 喜歡:比「欣賞」更深入,能包容一些小缺點,認為對方的優點還是大過於缺點,開始會在意對方對自己的看法,雖也會在意對方的缺點,但仍能看到對方優點的一面。 迷戀:完全把對方優點放到最大,將對方的優點魅力神格化,甚至缺點也能濾鏡成魅力點,但是時效短,而且容易因為幻想破滅而對對方的喜惡有很大的落差感,仔細觀察會發現都是喜歡對方的某些特質,無法接受對方擁有與自己所認知不同的部分。 愛:知道對方的優點缺點,但不會因為對方展現出來的樣子而有太大的動搖,可能會因為缺點而產生衝突,但是不會因為衝突而放棄跟對方繼續相處,當相處的理由只剩:「因為他是○○○。」的時候,那就真的是真愛了~不管是親情友情還是愛情的愛都一樣~
樓上說法的四個定義是建立在對人之上 而你說的沒錯, 「感覺」不止可以建立在「人」身上,也可以建立在「做的事情」或是「氛圍」上。 例:「有人陪」就是一種主觀認定的氛圍,畢竟每個人感受到的「有人陪」的感覺不同,諸如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