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你知道最悲哀的事是什麼嗎?」
我說:「生無可戀。」
其實我很容易,喜歡一個人。
對我來說一個喜歡的人就是我上學的動力。
我可以每天為了見他而起床、為了他打扮、為了他注意言行、為他哭、為他笑。
然而,上高中以來,我處在悲哀的狀態,
生無可戀啊。
(抑或是,不可戀。)
自從高一下我跟國中曖昧的男生結束那段曖昧,也漸漸放下他了。我每天努力唸書、充實自己、玩社團、聯誼、做自己喜歡的事,但就是,沒人可以喜歡。
沒人可以喜歡啊啊!!你們懂嗎!太悲慘了吧!!
我覺得我身邊的男生不是幼稚白目就是不是我的菜啊。我努力觀察別人,盡力相處,但就是沒一個有感覺。
唯一唯一喜歡的的,是我那位同性戀的老師。
(嗯哼,師生戀加同性戀,酷)
(我是女的,老師是gay,大我16歲,這不是重點)
我總不能整天思念我的老師吧?!太不實際了..而且他還同性戀...根本不可能啊...
好煩喔喔,我目標不是脫魯,只要給我一個人值得喜歡就好了,很難嗎?嗚嗚嗚(;´༎ຶ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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