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11/24是一個重大的日子,在下鄙人我就說說自己的想法。
我是雙,在一種軍事化民主的家庭長大,從小對“權”感到渴望;同性婚姻是極顯少家人談話的內容,但在這幾年下來台灣社會漸漸對這種人權議題愈顯得重視,看到這個我呼吸到很自由的空氣。還記得上禮拜,陪我媽去菜市場買“糧食”,遇到了護家盟、下福盟的人,他們大肆宣傳同性法的行為會影響下一代、現有家庭的格式;他們當中以宗教來打壓多元性別的族群,以他們極端的手段在路上強迫人跟著他們覆誦「131415,一生一世愛我」等之類的標語…
我想說的是,的確,在民主的國家中;聲音是人民表達自己理念的方式。但民主自由是以不危害他人權益為準,傳統的思想都一定會被淘汰,新的思想需要省思。立專法,等於就是默默的在分析統計中把這個性別特殊化,並不會達到民主上的平等,相信這也不是我們想要的。
行動固然重要,但站在不平等的待遇上,貴盟是不是應該想想;你們所針對的是誰?你們所保護的是誰?你們針對的是一群人,他們沒有跟你們不一樣,只是擁有不同的愛。但你們天天倡導要“保護”的卻不是下一代,只是你們那種自以為高尚情操又來自宗教聖經上的想法,你們那種思維放在這件事上,只會顯的你們無知、老套、傳統。
身為一位台灣人,我為這件同性婚姻法推動的人們感到榮耀,謝謝你們保障了多元性別的權益、補足傳統對於多元性別的異議。讓我們也能自由的相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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