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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還有人認識鄭南榕?
時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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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鄭南榕逝世27周年 新生代還有人認識他嗎? 畢竟在某黨的執政下在課本倒是完全找不到這個人的名字,感覺就像從歷史消失了一般,有什麼版本歷史課本有鄭南榕事蹟並且如實記載無扭曲的歡迎補充 台灣該紀念的是這種為民主奮鬥的人 而不是一個小時後看小魚逆流而上被造神化的殺人魔 附上鄭南榕改變台灣的事蹟 1989年4月7日,鄭南榕自焚表達抗議,  使得政府推動修法以促進思想自由、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學術自由  1992年立法院廢除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以保障各種表達自由  到了1993年時完全開放廣播頻率和有線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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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1:42:04.838Z" )}}

獨立建國是溫和、彈性、現實的政治決定 「我們要的是和平,一個各方面立足點平等的和平。」十一月十五日凌晨,巴勒斯坦人從散處各地的難民營中站起來,集合起來宣佈獨立建國。這是阿拉法特領導下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經過二十四年的奮鬥懈,在尋求民族解放運動中所建立的最重要的里程碑。 阿拉法特的立場堅定而明白。他指出,巴勒斯坦人不是一群難民,他們屬於一個國家。只有一個和各國平等往來的巴勒斯坦國,大家才能在一個平等的立場上尋求和平。他說,獨立建國之舉,是溫和的、彈性的、合乎現實的政治決定。他甚至提到:「希望大家明白,我永遠可以重新走回阿拉伯民族會議(以游擊戰否認以色列生存權)的老路,如果這種溫和手段行不通。」 在宣佈獨立建國的同時,阿拉法特亦表示他們將放棄摧毀以色列國的傳統立場,進而根據一九六七年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二四二號決議案,一方面承認以色列的存在;一方面主張以色列自約旦河西岸及加薩走廊佔領區撤軍,將該地區交給獨立的巴勒斯坦國。 這個沒有國土、沒有疆界、沒有國民,似乎建立在荒謬之上的巴勒斯坦國,即使已在數天之內獲得回教世界諸國的承認,但是面對猶太人活躍異常的西方列強,我們可以預見她仍然前途多艱。不過,阿拉法特的說法是對的。從一個出沒各地難民營,充滿仇恨及報復情緒的恐怖游擊隊,提昇為一個有主權人格,充滿自尊心的獨立國家,確實代表著他們將朝向一個更溫和、更彈性、更實際的路線。「而這正是西方多年來鼓勵我們走的路。」阿拉法特甚至這樣說。 巴勒斯坦人的獨立建國,恰在「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發起「台灣新國家和平改造運動」的前夕,確實是令人感到萬分鼓舞。 他們是一個流落散處各地的難民營合組成新國家;我們是一個被外來殖民者囚禁在牢籠裏猶待建立的新國家。他們拿鄰近各國的難民護照;我們拿的是沒有人承認的護照。像是沒有「演員證」的龍套角色,彼此走遍世界舞台,都找不到一點立足之地。 台灣人民和巴勒斯坦人一樣,在二次戰後即淪為「難民」,彼此即不斷為尋求自己的國際人格奮鬥不懈。在這四十年中,證明了人們仍可以在沒有國際人格的荒謬狀態 當中站立起來,建立一個有尊嚴的國家。從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受到國際間的默認,接著阿拉法特受邀到聯合國大會發言,到今天的獨立建國,擺脫「難民」色彩,巴勒斯坦人已經向前跨了一大步。 台灣人民的奮鬥也一樣動人,從早期島內志士紛紛落網,到六十年代海外台灣人民風起雲湧的獨立建國運動,以至 於今天在島內大倡「新而獨立的國家」,四十年來台灣人民追求獨立的奮鬥薪火不斷,而且在國際間台灣人民的意願亦受到相當的重視。甚至海外台灣人組織已經能 透過「遊說」或其他政治活動方式,影響各國對台政策的制定。 從許多跡象來看,台灣人民獨立建國的希望,並不會輸給巴勒斯坦人民。 然而,巴勒斯坦國的建立,對台灣人民絕不只是一種精神上的鼓舞而已。她其實給我們意義重大的啟示。 許多對台灣獨立感到憂慮惶恐的人,總認為獨立將立即帶來內部動亂與外來侵略的危機。反對獨立的人,更不斷挾敵自重,口口聲聲恫嚇說獨立是中國武力侵台的藉口,以致獨立運動遲滯不前。但是,阿拉法特給了我們一個全新的思考的角度。他告訴我們,獨立建國才是和平的開端,是從激烈的恐怖遊擊主義回到理性溫和的政 治談判路線。這才是一個令人從徬徨憂慮中豁然醒悟的當頭棒喝。 如今我們要認清了。獨立不是禍源,相反的,獨立才有希望,獨立才能開始作一切溫和、彈性及實際的事。獨立了,我們才能改造內部,修和外交,才能出頭天。 再引一段本社出版的「風起雲湧──海外台灣獨立建國運動」一書中,一段令人感慨萬千的片段。「(一九六一年)八月四日是星期五,那天上午,在聯合國大廈對面 第一街和第四十二道的交角,站著十九個掛著抗議牌標語的台灣人。『台灣人?台灣在那裏』過路的美國人搞不太清楚的問……。」這就是沒有國格的殖民地人民 悲哀的寫照。我們應該仔細體會阿拉法特宣佈的意義,記取這個教訓,讓我們也先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 資料來源:自由時代週刊第251期1988.11.19 http://www.nylon.org.tw/mai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43%3A2009-04-12-05-01-09&catid=2%3A2009-04-05-16-41-44&Itemid=9  

獨立建國是溫和、彈性、現實的政治決定 「我們要的是和平,一個各方面立足點平等的和平。」十一月十五日凌晨,巴勒斯坦人從散處各地的難民營中站起來,集合起來宣佈獨立建國。這是阿拉法特領導下的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經過二十四年的奮鬥懈,在尋求民族解放運動中所建立的最重要的里程碑。 阿拉法特的立場堅定而明白。他指出,巴勒斯坦人不是一群難民,他們屬於一個國家。只有一個和各國平等往來的巴勒斯坦國,大家才能在一個平等的立場上尋求和平。他說,獨立建國之舉,是溫和的、彈性的、合乎現實的政治決定。他甚至提到:「希望大家明白,我永遠可以重新走回阿拉伯民族會議(以游擊戰否認以色列生存權)的老路,如果這種溫和手段行不通。」 在宣佈獨立建國的同時,阿拉法特亦表示他們將放棄摧毀以色列國的傳統立場,進而根據一九六七年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二四二號決議案,一方面承認以色列的存在;一方面主張以色列自約旦河西岸及加薩走廊佔領區撤軍,將該地區交給獨立的巴勒斯坦國。 這個沒有國土、沒有疆界、沒有國民,似乎建立在荒謬之上的巴勒斯坦國,即使已在數天之內獲得回教世界諸國的承認,但是面對猶太人活躍異常的西方列強,我們可以預見她仍然前途多艱。不過,阿拉法特的說法是對的。從一個出沒各地難民營,充滿仇恨及報復情緒的恐怖游擊隊,提昇為一個有主權人格,充滿自尊心的獨立國家,確實代表著他們將朝向一個更溫和、更彈性、更實際的路線。「而這正是西方多年來鼓勵我們走的路。」阿拉法特甚至這樣說。 巴勒斯坦人的獨立建國,恰在「台灣政治受難者聯誼總會」發起「台灣新國家和平改造運動」的前夕,確實是令人感到萬分鼓舞。 他們是一個流落散處各地的難民營合組成新國家;我們是一個被外來殖民者囚禁在牢籠裏猶待建立的新國家。他們拿鄰近各國的難民護照;我們拿的是沒有人承認的護照。像是沒有「演員證」的龍套角色,彼此走遍世界舞台,都找不到一點立足之地。 台灣人民和巴勒斯坦人一樣,在二次戰後即淪為「難民」,彼此即不斷為尋求自己的國際人格奮鬥不懈。在這四十年中,證明了人們仍可以在沒有國際人格的荒謬狀態 當中站立起來,建立一個有尊嚴的國家。從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受到國際間的默認,接著阿拉法特受邀到聯合國大會發言,到今天的獨立建國,擺脫「難民」色彩,巴勒斯坦人已經向前跨了一大步。 台灣人民的奮鬥也一樣動人,從早期島內志士紛紛落網,到六十年代海外台灣人民風起雲湧的獨立建國運動,以至 於今天在島內大倡「新而獨立的國家」,四十年來台灣人民追求獨立的奮鬥薪火不斷,而且在國際間台灣人民的意願亦受到相當的重視。甚至海外台灣人組織已經能 透過「遊說」或其他政治活動方式,影響各國對台政策的制定。 從許多跡象來看,台灣人民獨立建國的希望,並不會輸給巴勒斯坦人民。 然而,巴勒斯坦國的建立,對台灣人民絕不只是一種精神上的鼓舞而已。她其實給我們意義重大的啟示。 許多對台灣獨立感到憂慮惶恐的人,總認為獨立將立即帶來內部動亂與外來侵略的危機。反對獨立的人,更不斷挾敵自重,口口聲聲恫嚇說獨立是中國武力侵台的藉口,以致獨立運動遲滯不前。但是,阿拉法特給了我們一個全新的思考的角度。他告訴我們,獨立建國才是和平的開端,是從激烈的恐怖遊擊主義回到理性溫和的政 治談判路線。這才是一個令人從徬徨憂慮中豁然醒悟的當頭棒喝。 如今我們要認清了。獨立不是禍源,相反的,獨立才有希望,獨立才能開始作一切溫和、彈性及實際的事。獨立了,我們才能改造內部,修和外交,才能出頭天。 再引一段本社出版的「風起雲湧──海外台灣獨立建國運動」一書中,一段令人感慨萬千的片段。「(一九六一年)八月四日是星期五,那天上午,在聯合國大廈對面 第一街和第四十二道的交角,站著十九個掛著抗議牌標語的台灣人。『台灣人?台灣在那裏』過路的美國人搞不太清楚的問……。」這就是沒有國格的殖民地人民 悲哀的寫照。我們應該仔細體會阿拉法特宣佈的意義,記取這個教訓,讓我們也先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 資料來源:自由時代週刊第251期1988.11.19 http://www.nylon.org.tw/mai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43%3A2009-04-12-05-01-09&catid=2%3A2009-04-05-16-41-44&Itemi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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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1:59:17.140Z" )}}

知道啊(⊙_⊙)

知道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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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2:36:50.209Z" )}}

我們學校的靠北版版主今天還發專文介紹,覺得感動 我們靠北版從創版的時候封面照片就掛著大大的百分之百言論自由 看的懂的有幾個就不知道了 -----淡商暴民

我們學校的靠北版版主今天還發專文介紹,覺得感動 我們靠北版從創版的時候封面照片就掛著大大的百分之百言論自由 看的懂的有幾個就不知道了 -----淡商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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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3:04:58.029Z" )}}

b3 不需要先入為主的認為別人都不懂八。

b3 不需要先入為主的認為別人都不懂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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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3:10:32.616Z" )}}

串串可能不知道,在私立學校(如本校)中很多人是根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的QQQ

串串可能不知道,在私立學校(如本校)中很多人是根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的Q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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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4:30:09.021Z" )}}

一天到晚在那邊鄭南榕 今天還是洪秀柱生日你知道嗎?

一天到晚在那邊鄭南榕 今天還是洪秀柱生日你知道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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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7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4:33:12.770Z" )}}

B4 你不懂……… 你知道我們靠北版版主因為堅持百分之百言論自由不肯刪戰科系的文的時候被酸的多慘嗎 -----淡商暴民

B4 你不懂……… 你知道我們靠北版版主因為堅持百分之百言論自由不肯刪戰科系的文的時候被酸的多慘嗎 -----淡商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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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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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4:42:29.371Z" )}}

B7  啊被酸就拉來神救援喔 因為他的貢獻→言論必須100%自由完全無限制 棒透了

B7  啊被酸就拉來神救援喔 因為他的貢獻→言論必須100%自由完全無限制 棒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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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4:48:46.693Z" )}}

B8 誰跟你言論自由都鄭南榕的功勞? 百分之百言論自由怎麼了嗎?我覺得很好啊 ------淡商暴民

B8 誰跟你言論自由都鄭南榕的功勞? 百分之百言論自由怎麼了嗎?我覺得很好啊 ------淡商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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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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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5:10:25.134Z" )}}

B6 不好意思,我還真不知道知道她的生日可以做甚麼? 您是要買蛋糕給她嗎?還是要叫他再出來選一次? 如果以上你都做不到,那你可真比她媽媽還關心她阿。 我知道她生日啊,啊是有什麼討論價值嗎?你是要討論為什麼不是在4/7不是4/8嗎? 你台灣媒體?

B6 不好意思,我還真不知道知道她的生日可以做甚麼? 您是要買蛋糕給她嗎?還是要叫他再出來選一次? 如果以上你都做不到,那你可真比她媽媽還關心她阿。 我知道她生日啊,啊是有什麼討論價值嗎?你是要討論為什麼不是在4/7不是4/8嗎? 你台灣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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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5:21:08.222Z" )}}

B9  …服了你了 首先 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或者學者學派理論認為“言論自由要100%自由” 或者該說 任何的自由有旦書的吧 以我國現行法律為例,就有下列原因可限制自由權: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為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 尤其言論自由 首先不能侵犯他人(傷害性) 而且也必須為說出的話負責(我不是說承諾必須達成,而是後果必須承受。例如某段言論造成的社會成本比限制這段自由還要大,那這樣的言論不限制也只是作秀的假象)(上面其實在說同一件事,造成的社會成本就是對他人自由的妨礙) 就以戰校為例,它很明顯會造成比限制戰校更大的社會成本。若是不限制,看起來好像也沒什麼事,但若哪一天真的出現可能掀起社會風波並導致刑責的言論呢?誰要負責?一句言論自由就沒事了嗎?(當然可能有其他板規,我以言論完全自由做假設) (還有這個例子其實也不恰當,事實上版主就像是無償提供服務,靠北版也不像頻道具有稀少性,誰想要都可以創,討論言論自由根本是假議題,本來就沒人該規範版主該怎麼做) 因為言論而被判刑的例子也不少,希望暴民可以參考判決書,為什麼言論不是完全自由 最後重點是 若言論完全自由,那麼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基礎將完全崩塌 以後遇到任何的權利義務糾紛,只要一句“噢,我亂講的,反正言論那麼自由”

B9  …服了你了 首先 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或者學者學派理論認為“言論自由要100%自由” 或者該說 任何的自由有旦書的吧 以我國現行法律為例,就有下列原因可限制自由權: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為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 尤其言論自由 首先不能侵犯他人(傷害性) 而且也必須為說出的話負責(我不是說承諾必須達成,而是後果必須承受。例如某段言論造成的社會成本比限制這段自由還要大,那這樣的言論不限制也只是作秀的假象)(上面其實在說同一件事,造成的社會成本就是對他人自由的妨礙) 就以戰校為例,它很明顯會造成比限制戰校更大的社會成本。若是不限制,看起來好像也沒什麼事,但若哪一天真的出現可能掀起社會風波並導致刑責的言論呢?誰要負責?一句言論自由就沒事了嗎?(當然可能有其他板規,我以言論完全自由做假設) (還有這個例子其實也不恰當,事實上版主就像是無償提供服務,靠北版也不像頻道具有稀少性,誰想要都可以創,討論言論自由根本是假議題,本來就沒人該規範版主該怎麼做) 因為言論而被判刑的例子也不少,希望暴民可以參考判決書,為什麼言論不是完全自由 最後重點是 若言論完全自由,那麼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基礎將完全崩塌 以後遇到任何的權利義務糾紛,只要一句“噢,我亂講的,反正言論那麼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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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5:41:58.741Z" )}}

旦書(x) 但書(o) 首先,我主張刑法妨害名譽罪章全面除罪化 並把因言論而起之事件全面回歸民事處理 (詳見釋字509號之聲請理由,順便反駁一下你說沒有學者主張百分之百言論自由) 另外實務判決不會告訴你為什麼我們要立妨害名譽罪章,只會告訴你為什麼你構成這個罪 你真的有去看過判決書嗎? 為什麼你會把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跟不需為言論負責劃上等號? 保障每個人都有說任何話的權利不受國家公權力侵害,但如果言論侵害到他人則可以民事處理之 你自己也知道舉例失當我就不戰你的例子了 若是真的產生有可能產生刑責的言論(姑且不提妨害名譽,就說教唆犯吧),則刑法才能出手 刑法是最後手段,不要凡事都想靠刑法 -----淡商暴民

旦書(x) 但書(o) 首先,我主張刑法妨害名譽罪章全面除罪化 並把因言論而起之事件全面回歸民事處理 (詳見釋字509號之聲請理由,順便反駁一下你說沒有學者主張百分之百言論自由) 另外實務判決不會告訴你為什麼我們要立妨害名譽罪章,只會告訴你為什麼你構成這個罪 你真的有去看過判決書嗎? 為什麼你會把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跟不需為言論負責劃上等號? 保障每個人都有說任何話的權利不受國家公權力侵害,但如果言論侵害到他人則可以民事處理之 你自己也知道舉例失當我就不戰你的例子了 若是真的產生有可能產生刑責的言論(姑且不提妨害名譽,就說教唆犯吧),則刑法才能出手 刑法是最後手段,不要凡事都想靠刑法 -----淡商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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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5:55:35.939Z" )}}

B12  看來要不是你表達錯誤就是我理解錯誤 你可能在講除罪化,回歸私法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這可能跟言論100%自由不太一樣,因為還是收到私法的規範 但國家公權力很難不涉入。 就像我上面舉的例子 一段言論造成的社會成本一旦超出限制這段言論所造成的社會成本,那這時就是國家應該介入。而這仍然也是私法關係,國家的角色就是遭受“成本”的“社會”。 再倘若,以自由權為由去侵犯與自由權同等的其他權利呢?(如平等權) 如同性婚姻收到鄙視,但有些法律則限縮歧視同性戀者的言論自由而保障同性戀者的平等權 因此即使是除罪化,言論自由收到的限制可能仍然比你想像的多。

B12  看來要不是你表達錯誤就是我理解錯誤 你可能在講除罪化,回歸私法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這可能跟言論100%自由不太一樣,因為還是收到私法的規範 但國家公權力很難不涉入。 就像我上面舉的例子 一段言論造成的社會成本一旦超出限制這段言論所造成的社會成本,那這時就是國家應該介入。而這仍然也是私法關係,國家的角色就是遭受“成本”的“社會”。 再倘若,以自由權為由去侵犯與自由權同等的其他權利呢?(如平等權) 如同性婚姻收到鄙視,但有些法律則限縮歧視同性戀者的言論自由而保障同性戀者的平等權 因此即使是除罪化,言論自由收到的限制可能仍然比你想像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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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commentMoment( "2016-04-07T16:05:30.001Z" )}}

我真的不懂你為什麼會覺得言論自由就是不用負責 當某人的言論侵害到他人時,該人就用他的言論產生了一個侵權行為,所以被侵害者對該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我不懂欸,明明是債之關係,民法哪有限制你的言論自由? 國家介入就是公法上關係了啦,你的公民老師在哭泣 而且你要怎麼量化社會成本? 不然具體一點,我國司法實務上曾經有過哪些言論造成社會成本的例子? 歧視言論侵害的不是平等權,是人格權 所謂的侵害平等權是指對相同事物為不同之對待 人格權受侵害就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淡商暴民

我真的不懂你為什麼會覺得言論自由就是不用負責 當某人的言論侵害到他人時,該人就用他的言論產生了一個侵權行為,所以被侵害者對該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 我不懂欸,明明是債之關係,民法哪有限制你的言論自由? 國家介入就是公法上關係了啦,你的公民老師在哭泣 而且你要怎麼量化社會成本? 不然具體一點,我國司法實務上曾經有過哪些言論造成社會成本的例子? 歧視言論侵害的不是平等權,是人格權 所謂的侵害平等權是指對相同事物為不同之對待 人格權受侵害就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淡商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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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commentMoment( "2016-04-08T00:00:22.380Z" )}}

B14 我沒有說言論自由不用負責啊 必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就是我們在講的這一大串的基本共識啊 受到私法的規範=沒有限制、100%自由,那很抱歉我們可能在雞同鴨講,或我的用語的認識不夠嚴謹 國家介入並不一定是公法關係。公、私法之分只是在於規範主題,並不在於牽涉對象。即使是國家仍可能涉入私權間的糾紛。 還有,社會成本的考量我沒辦法舉很精確的例子,每個例子對不同的人成本也不一樣,所以每個地方的規範也都不太一樣。 還有這通常會牽涉政治問題 再舉例,假設一段言論會激起某個族群的激憤,並群起訴訟之,而導致國家法院無法負荷,並且排擠到其他案件的審理(法官時間有限),則國家就可因為這段言論造成太多社會成本,且以妨礙其他無關的人的訴訟的自由,最後以增進公共利益為由限制這段言論。 而這樣的規範並不一定是公、私法,必須依事件的獨特性來看。 然後,我還沒看過人格權這個說法啦,可能不知道是從哪裡的法律翻譯過來的,或是在那個地方列舉出來的,至少我指的是憲法中和自由權同等地位的平等權。 這邊可能我的例子也有問題,因為我是以我國法律作為出發點,卻找了一個我國沒有的例子。 然後,我也不知道你那侵害平等權的定義哪裡來的 我說的是以規範歧視的言論以保障少數族群在社會上和大眾一樣的平等地位,表達自己的性向能和社會大眾一樣不受歧視。 如果你覺得這不是平等權…我恐怕也不能說服你什麼,就當我舉例再次失當好了 最後,你可能覺得不受到限制是很美好理想的狀態,覺得“應該”如此。但事實上並沒有什麼應該,社會的各個面向過於複雜,社會成本或許也會由特定族群反應給立法者。 總之,“沒有什麼不好”實在是不太可能的,如果真的沒有什麼不好,那不早就如此了?

B14 我沒有說言論自由不用負責啊 必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就是我們在講的這一大串的基本共識啊 受到私法的規範=沒有限制、100%自由,那很抱歉我們可能在雞同鴨講,或我的用語的認識不夠嚴謹 國家介入並不一定是公法關係。公、私法之分只是在於規範主題,並不在於牽涉對象。即使是國家仍可能涉入私權間的糾紛。 還有,社會成本的考量我沒辦法舉很精確的例子,每個例子對不同的人成本也不一樣,所以每個地方的規範也都不太一樣。 還有這通常會牽涉政治問題 再舉例,假設一段言論會激起某個族群的激憤,並群起訴訟之,而導致國家法院無法負荷,並且排擠到其他案件的審理(法官時間有限),則國家就可因為這段言論造成太多社會成本,且以妨礙其他無關的人的訴訟的自由,最後以增進公共利益為由限制這段言論。 而這樣的規範並不一定是公、私法,必須依事件的獨特性來看。 然後,我還沒看過人格權這個說法啦,可能不知道是從哪裡的法律翻譯過來的,或是在那個地方列舉出來的,至少我指的是憲法中和自由權同等地位的平等權。 這邊可能我的例子也有問題,因為我是以我國法律作為出發點,卻找了一個我國沒有的例子。 然後,我也不知道你那侵害平等權的定義哪裡來的 我說的是以規範歧視的言論以保障少數族群在社會上和大眾一樣的平等地位,表達自己的性向能和社會大眾一樣不受歧視。 如果你覺得這不是平等權…我恐怕也不能說服你什麼,就當我舉例再次失當好了 最後,你可能覺得不受到限制是很美好理想的狀態,覺得“應該”如此。但事實上並沒有什麼應該,社會的各個面向過於複雜,社會成本或許也會由特定族群反應給立法者。 總之,“沒有什麼不好”實在是不太可能的,如果真的沒有什麼不好,那不早就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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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B16 {{commentMoment( "2016-04-08T02:17:24.510Z" )}}

沒錯國家也有可能介入私權糾紛,可是孩子,你知道我們這串是在講言論自由嗎? 國家介入管制言論自由你跟我說這是私法行為? 我國目前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在刑法的妨害名譽罪章以及第160條,刑法是百分之一百的公法,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跟我扯什麼 社會成本是指社會個部門從事生產所生之成本,你跟我說說什麼言論會造成哪個部門的成本上升? 另外關於你的例子,以民事訴訟而言,共同利害關係人可以選定擔當人擔當訴訟,這樣子在訴訟上就僅僅是一案,超級經濟的 平等權的定義是人人在法律上平等,你跟我說歧視言論會直接造成人在法律上遭不平等之待遇,我也是醉了 平等權的定義在公民課本裡就有,不然你自己去看大法官解釋,我懶得戰你定義了 人格權請參照民法第195條 -----淡商暴民

沒錯國家也有可能介入私權糾紛,可是孩子,你知道我們這串是在講言論自由嗎? 國家介入管制言論自由你跟我說這是私法行為? 我國目前對言論自由的限制在刑法的妨害名譽罪章以及第160條,刑法是百分之一百的公法,我真的不知道你在跟我扯什麼 社會成本是指社會個部門從事生產所生之成本,你跟我說說什麼言論會造成哪個部門的成本上升? 另外關於你的例子,以民事訴訟而言,共同利害關係人可以選定擔當人擔當訴訟,這樣子在訴訟上就僅僅是一案,超級經濟的 平等權的定義是人人在法律上平等,你跟我說歧視言論會直接造成人在法律上遭不平等之待遇,我也是醉了 平等權的定義在公民課本裡就有,不然你自己去看大法官解釋,我懶得戰你定義了 人格權請參照民法第195條 -----淡商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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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17 {{commentMoment( "2016-04-08T05:41:51.128Z" )}}

B16 我才不知道你在扯什麼了… 這句話又不是先說先贏 我的意思是 包含言論自由的所有自由權早在憲法內就有所規範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加公共利益之必要者) 不知道這樣還算不算100%自由 社會成本,不單用於生產上,政策、社會事件都可能造成社會成本 我指的也不是很狹隘的經濟衡量,確實我講的是一個模糊的狀況,單純指對社會的傷害或社會資源的浪費、沒效率的使用,或指被妨礙的自由的集合等等 我的用語、舉例可能真的不精準,我也不確定你是否瞭解我的意思 可能言論100%的自由我的理解就錯誤了

B16 我才不知道你在扯什麼了… 這句話又不是先說先贏 我的意思是 包含言論自由的所有自由權早在憲法內就有所規範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加公共利益之必要者) 不知道這樣還算不算100%自由 社會成本,不單用於生產上,政策、社會事件都可能造成社會成本 我指的也不是很狹隘的經濟衡量,確實我講的是一個模糊的狀況,單純指對社會的傷害或社會資源的浪費、沒效率的使用,或指被妨礙的自由的集合等等 我的用語、舉例可能真的不精準,我也不確定你是否瞭解我的意思 可能言論100%的自由我的理解就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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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8 {{commentMoment( "2016-04-08T06:44:06.800Z" )}}

你對基本權和公私法的概念根本就錯的一塌糊塗,不是你在扯難道是我在扯嗎? 試舉一例證明言論可以「直接」妨礙他人自由、造成緊急危難、破壞社會秩序 若你做不到,你所說的一切言論自由可能造成的危害根本是空談 -----淡商暴民

你對基本權和公私法的概念根本就錯的一塌糊塗,不是你在扯難道是我在扯嗎? 試舉一例證明言論可以「直接」妨礙他人自由、造成緊急危難、破壞社會秩序 若你做不到,你所說的一切言論自由可能造成的危害根本是空談 -----淡商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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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9 {{commentMoment( "2016-04-08T06:55:11.937Z" )}}

… 到這邊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我對基本權、公私法的概念一塌糊塗? 算了我認輸我們雞同鴨講 還有下面這邏輯也是莫名其妙,我舉不出例→我空談 媒體不經查證的報導呢?亂下聳動的標題呢?就算當事人與媒體間和解什麼的,但對社會也已經造成影響了啊 好啦算了我不要再舉例了 我認輸 我概念不好 沒辦法跟你溝通 好嗎

… 到這邊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我對基本權、公私法的概念一塌糊塗? 算了我認輸我們雞同鴨講 還有下面這邏輯也是莫名其妙,我舉不出例→我空談 媒體不經查證的報導呢?亂下聳動的標題呢?就算當事人與媒體間和解什麼的,但對社會也已經造成影響了啊 好啦算了我不要再舉例了 我認輸 我概念不好 沒辦法跟你溝通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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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0 {{commentMoment( "2016-04-08T07:55:24.442Z" )}}

原來媒體亂下標題會導致緊急危難、妨礙他人自由、破壞社會秩序 我也是醉了 自己去找本憲法還有法學緒論的教科書來讀,不要別人鞭你錯誤概念就在那裡腦羞 -----淡商暴民

原來媒體亂下標題會導致緊急危難、妨礙他人自由、破壞社會秩序 我也是醉了 自己去找本憲法還有法學緒論的教科書來讀,不要別人鞭你錯誤概念就在那裡腦羞 -----淡商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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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 {{commentMoment( "2016-04-08T08:11:43.461Z" )}}

..腦羞? 至少我沒覺得我腦羞啦 言論對於人的影響是遠遠超乎你我想像的 我概念不好,我舉不出例,我沒辦法說服你,僅僅如此而已

..腦羞? 至少我沒覺得我腦羞啦 言論對於人的影響是遠遠超乎你我想像的 我概念不好,我舉不出例,我沒辦法說服你,僅僅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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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 {{commentMoment( "2016-04-08T09:37:39.733Z" )}}

B20 我想你誤會的很大 鄭南榕提100%的言論自由的時代意義 你是完全不了解 「政論雜誌是時代的產物,基於政治需要而產生。」 特定歷史階段的觀念來自其「時代化」思想來源 也會因著當時政治主體的政治論述而依據其政治需求而被進一步改造和應用 作為基本人權概念的「言論自由」 在黨外政論雜誌的言論平臺上被高度「政治化」應用 最直接和極致體現便是鄭南榕之「100% 言論自由」觀念 然而此處的「百分之百」之言論自由並非法理概念的「絕對保障」之言 論自由或絕對言論自由 其「百分之百」之說的來源 可見鄭南榕於《自由時代》雜誌創刊號上的言論: 「言論自由第一優先 在這個蔑視自由的小島上,自由,百分之百的自由,從來沒有過。 …… 自由是寶貴的政治權利,其中一個單項言論自由更是目前難以獲得的寶貝。 …… 本刊將努力把島內(包括澎湖、金、馬)各地發生的事情報導出來,讓各種聲音 及意見表達出來,使大家視野不致偏狹,使大家能互相關懷……以打破國民黨多 年來對言論自由的壓制。」 人家說的是因著那個時代背景的相應言論 結果你斷章取義 把他講成法理上的絕對自由 你說「看得懂的有幾個就不知道了」這話 我是覺得很認同B4 不需要先入為主的去貶低別人啦 現在臉腫的是你自己 感覺不好受 對吧 B4 我幫你申個冤

B20 我想你誤會的很大 鄭南榕提100%的言論自由的時代意義 你是完全不了解 「政論雜誌是時代的產物,基於政治需要而產生。」 特定歷史階段的觀念來自其「時代化」思想來源 也會因著當時政治主體的政治論述而依據其政治需求而被進一步改造和應用 作為基本人權概念的「言論自由」 在黨外政論雜誌的言論平臺上被高度「政治化」應用 最直接和極致體現便是鄭南榕之「100% 言論自由」觀念 然而此處的「百分之百」之言論自由並非法理概念的「絕對保障」之言 論自由或絕對言論自由 其「百分之百」之說的來源 可見鄭南榕於《自由時代》雜誌創刊號上的言論: 「言論自由第一優先 在這個蔑視自由的小島上,自由,百分之百的自由,從來沒有過。 …… 自由是寶貴的政治權利,其中一個單項言論自由更是目前難以獲得的寶貝。 …… 本刊將努力把島內(包括澎湖、金、馬)各地發生的事情報導出來,讓各種聲音 及意見表達出來,使大家視野不致偏狹,使大家能互相關懷……以打破國民黨多 年來對言論自由的壓制。」 人家說的是因著那個時代背景的相應言論 結果你斷章取義 把他講成法理上的絕對自由 你說「看得懂的有幾個就不知道了」這話 我是覺得很認同B4 不需要先入為主的去貶低別人啦 現在臉腫的是你自己 感覺不好受 對吧 B4 我幫你申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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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3 {{commentMoment( "2016-04-08T10:19:01.834Z" )}}

我主張妨害名譽罪章除罪化是我自己的主張,跟鄭南榕的主張無關 為什麼可以因為我的這個主張就直接咬定我不懂當時的時代背景以及將鄭南榕的話斷章取義? 當初會講到這個是因為 B11 的回覆裡出現「若有天出現可能導致刑責的言論」云云,而我國司法實務上最常因言論而被判決有罪的罪名就是誹謗及公然侮辱,所以我才順便說出我的主張 最後,你們真的沒看過本校校風是長個什麼樣子,也不知道本校靠北版上發生過什麼事 戰我那句「有幾個人看得懂就不知道了」實在沒什麼意義 -----淡商暴民

我主張妨害名譽罪章除罪化是我自己的主張,跟鄭南榕的主張無關 為什麼可以因為我的這個主張就直接咬定我不懂當時的時代背景以及將鄭南榕的話斷章取義? 當初會講到這個是因為 B11 的回覆裡出現「若有天出現可能導致刑責的言論」云云,而我國司法實務上最常因言論而被判決有罪的罪名就是誹謗及公然侮辱,所以我才順便說出我的主張 最後,你們真的沒看過本校校風是長個什麼樣子,也不知道本校靠北版上發生過什麼事 戰我那句「有幾個人看得懂就不知道了」實在沒什麼意義 -----淡商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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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4 {{commentMoment( "2016-04-08T10:33:39.914Z" )}}

B23  感謝你的提醒 讓我釐清問題 我可能誤會多了

B23  感謝你的提醒 讓我釐清問題 我可能誤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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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5 {{commentMoment( "2016-04-08T11:44:24.736Z" )}}

這篇在講鄭南榕 然後你不討論鄭南榕 在說自己的主張 說跟他無關... 要不要直接去告白版發黑特文好了

這篇在講鄭南榕 然後你不討論鄭南榕 在說自己的主張 說跟他無關... 要不要直接去告白版發黑特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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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6 {{commentMoment( "2016-04-08T12:05:36.384Z" )}}

歪樓的又不是我,怪我了現在? -----淡商暴民

歪樓的又不是我,怪我了現在? -----淡商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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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7 {{commentMoment( "2016-04-08T13:20:19.598Z" )}}

冷靜點,本來就沒人規定不能在文章下發表自己的主張吧,而且他的主張和原文很有關也不算歪樓吧(?

冷靜點,本來就沒人規定不能在文章下發表自己的主張吧,而且他的主張和原文很有關也不算歪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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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8 {{commentMoment( "2016-04-08T13:39:33.822Z" )}}

假如課本放上他的故事,那不就是鼓勵學生自殺嗎??? 這麼挺鄭南榕,那你知道1989年已經在走全球民主政治了,就算他不自焚政治也會改。 換個方面想今天政府因為自殺而改了很多法律,請問你是不是要認為自殺.不愛惜自己生命就是對的呢??? -基中小恩恩

假如課本放上他的故事,那不就是鼓勵學生自殺嗎??? 這麼挺鄭南榕,那你知道1989年已經在走全球民主政治了,就算他不自焚政治也會改。 換個方面想今天政府因為自殺而改了很多法律,請問你是不是要認為自殺.不愛惜自己生命就是對的呢??? -基中小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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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9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6-04-08T14:01:02.797Z" )}}

B28  鄭南榕是在被國民黨緝捕的過程中自焚的,你想想,在當時的環境背景下,被逮捕了會是活著出來嗎?國民黨會放你在公開場合演講台獨嗎?寧願自焚讓公民覺醒,也不願被抓走然後受盡虐待死亡,我想這才是他的想法。 至於放他的故事等於鼓勵學生自焚,難道放霧社抗日等於鼓勵學生武裝反抗嗎?放陶淵明的故事等於鼓勵學生都不要為五斗米折腰嗎? 我相信現在學生還有思考判斷能力,至於你有沒有我就不得而知了。

B28  鄭南榕是在被國民黨緝捕的過程中自焚的,你想想,在當時的環境背景下,被逮捕了會是活著出來嗎?國民黨會放你在公開場合演講台獨嗎?寧願自焚讓公民覺醒,也不願被抓走然後受盡虐待死亡,我想這才是他的想法。 至於放他的故事等於鼓勵學生自焚,難道放霧社抗日等於鼓勵學生武裝反抗嗎?放陶淵明的故事等於鼓勵學生都不要為五斗米折腰嗎? 我相信現在學生還有思考判斷能力,至於你有沒有我就不得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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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0 {{commentMoment( "2016-04-08T14:29:15.239Z" )}}

全球民主政治??? 那北韓、越南、中共、新加坡???

全球民主政治??? 那北韓、越南、中共、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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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 {{commentMoment( "2016-04-09T02:02:32.739Z" )}}

B28霧社事件你確定沒有鼓勵到嗎???你又知道我們現在在說的是1989年以後嗎?日治時期的霧社事件是有被國際撻伐的,不要以你負面的政治思想改變任何人 就是因為大家都為五斗米折腰,所以台灣的中小企業才難以探頭 B30北韓封閉國土不算大,人民約2400萬人,且受攻下南韓的思想圍繞現在的共產還共產嗎?看看中共吧😊😊

B28霧社事件你確定沒有鼓勵到嗎???你又知道我們現在在說的是1989年以後嗎?日治時期的霧社事件是有被國際撻伐的,不要以你負面的政治思想改變任何人 就是因為大家都為五斗米折腰,所以台灣的中小企業才難以探頭 B30北韓封閉國土不算大,人民約2400萬人,且受攻下南韓的思想圍繞現在的共產還共產嗎?看看中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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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2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6-04-09T03:35:42.557Z" )}}

B31  你標你自己的樓層做甚麼...?你應該是要標注我的那樓吧(B29)難怪我沒收到通知 喔對了請你繼續回應自焚這件事情阿,還是你根本沒有了解過鄭南榕呢?只是一昧的被灌輸他是怪人,神經,自殺的人呢? 霧社事件有鼓勵到嗎?請問台灣有新聞是學生武裝抗校嗎?有的話請提出新聞跟研究報告,來證明學生真的會受到霧社事件而武裝抗校 如果你什麼都提不出來,那你不過就是拿歷史來危言聳聽罷了。

B31  你標你自己的樓層做甚麼...?你應該是要標注我的那樓吧(B29)難怪我沒收到通知 喔對了請你繼續回應自焚這件事情阿,還是你根本沒有了解過鄭南榕呢?只是一昧的被灌輸他是怪人,神經,自殺的人呢? 霧社事件有鼓勵到嗎?請問台灣有新聞是學生武裝抗校嗎?有的話請提出新聞跟研究報告,來證明學生真的會受到霧社事件而武裝抗校 如果你什麼都提不出來,那你不過就是拿歷史來危言聳聽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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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3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6-04-09T03:40:23.680Z" )}}

B31  對啊既然你都知道台灣人為了五斗米折腰了,那請問放陶淵明的故事有造成影響嗎?沒有阿! 所以歷史事件≠鼓勵學生這樣做阿 你一下說會鼓勵學生模仿,一下又自打臉說沒有人為五斗米折腰??????? 腫腫der

B31  對啊既然你都知道台灣人為了五斗米折腰了,那請問放陶淵明的故事有造成影響嗎?沒有阿! 所以歷史事件≠鼓勵學生這樣做阿 你一下說會鼓勵學生模仿,一下又自打臉說沒有人為五斗米折腰??????? 腫腫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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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4 {{commentMoment( "2016-04-09T06:52:27.253Z" )}}

課本還鼓勵與執政者意見相左的人跳河耶

課本還鼓勵與執政者意見相左的人跳河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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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5 {{commentMoment( "2016-04-10T13:48:28.597Z" )}}

我所認識的同學很多都是對政治歷史都是冷感的 大部分的人真的都不知道鄭楠榮是誰 想要跟他們討論時 真的還沒難過的 -有腦衛斯里-

我所認識的同學很多都是對政治歷史都是冷感的 大部分的人真的都不知道鄭楠榮是誰 想要跟他們討論時 真的還沒難過的 -有腦衛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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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6 {{commentMoment( "2016-04-11T09:43:09.626Z" )}}

我是因為 閃靈 火薰時代 才知道他 偉大的人物 給後人借鏡的英雄!

我是因為 閃靈 火薰時代 才知道他 偉大的人物 給後人借鏡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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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7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6-04-11T10:12:58.172Z" )}}

B35  沒辦法現在很少學生願意好好看歷史了QQ B36  同意!!

B35  沒辦法現在很少學生願意好好看歷史了QQ B36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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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要刪除此文章?
新生代還有人認識鄭南榕?

今天是鄭南榕逝世27周年 新生代還有人認識他嗎? 畢竟在某黨的執政下在課本倒是完全找不到這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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