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https://www.dcard.tw/f/mood/p/234745502?ref=android
真誇張 這篇竟然一堆無辜的網友被告
有些人沒有說怎樣也被告
像這樣只要批評他的都告
也不管有沒有侮辱意思都告
這不就跟某個刺青師一樣
敢批評我讓我不爽我就要告死你
妨害名譽罪根本就是給他們濫用的
這種鳥案子真的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檢察官案子量都這麼多了還要增加他們的工作量幹嘛
什麼時候才要廢除妨害名譽這個垃圾法律啊
根本就是侵害言論自由的法律
即使100%不可能成立
還是會浪費一大堆時間跑法院
瞎到爆的法律
台灣司法怎麼會這麼爛
大概是民主國家最爛的
因為一堆法律真的很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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