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16歲尾
在最懵懵懂懂結尾時,我知道了妳,認識了妳,瞭解了妳,習慣有妳,即便我知道不該這樣下去。
17歲頭
意外的我們在一起了,我覺得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孩了,這麼好的妳,怎麼會也喜歡我呢。
我以為我們會一直走下去,不過幸福來的太突然,來得快走的也快啊。有人說不要在16、17歲時愛上一個人,會一輩子忘不掉的。我體會到了,我也明白了。
分手後,少數朋友知道我們分手,勸和勸散的都有。明明還相愛啊,為什麼要分手。最後我們選擇保持原樣的相處,像朋友也像戀人。好多人問,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複合,是啊!為什麼不複合。
18歲時
後來我們各自交了男女朋友,我還是無法習慣不是妳。到了現在我們彼此身邊都沒有人,卻還是沒有在一起,我還是在等你。一年半了,妳離開我一年半了,玩夠了,就回來,好嗎?
我在等妳重新牽起我的手,叫我寶貝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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