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先表態!我是完全不支持廢死的
我很喜歡看各種犯罪案件的頻道
其實很多很惡劣的犯人
最後都會被法官判定「可教化」不執行死刑
判「無期徒刑」
很多無期徒刑最終都是可以假釋的
「可教化」其實很多都是法官的自由心證
可能抄抄經書就被認定可教化(什麼意思?
也有很多案例是犯人出獄後再犯
特別像是性侵犯,出獄後再次作奸犯科
刑案有三審跟很多次的更審
而被害人常常就在他們的一念之間就被殺害了...
廢死團體常常講罪犯有「人權人權人權」
那憑什麼他們剝奪被害人的人權呢?
泯滅人性沒有這麼多可教化的理由
絕對支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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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就好像世界上有那麼多瀕臨絕種的生物,但總有動保團體揪著少數幾種遍佈世界有幾億隻的動物在保護一樣 他們不見得真的有見地、有善心想要推進人權,他們只是想要去假裝自己是個善人而已 如果說,讓死刑犯活下來的代價是要把同等數量的流浪者關進集中營,他們說不定會點頭 反正確實是廢死了,他們也不用犧牲,還白得了廢死推手人權鬥士的榮譽,豈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