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算滿喜歡這句話「現在很愛,是喜歡;永遠喜歡,才是愛」
說愛一個人很容易,畢竟這都是很容易說出口的話。愛這個字,我覺得它是對某項東西、某個事情,甚至於某個人,當下的喜愛而已。但是若是真的喜歡一個人、事、物到一輩子,我想這才是真正的愛。
其實有時候看到身旁的同學,說自己很愛自己的男朋友或女朋友,也常常在學校看他們各種閃,但到最後短時間內仍是分手為結局,甚至有些分手不用一個月,馬上又有自己新的另一半,一樣還是各種閃照。都會很傻眼,這種愛,有點廉價。
有些人只是為了交往而交往,根本也不是真正的愛情,那樣又有什麼資格來說自己很愛呢?(僅僅只是自己的看法,若不同意請見諒🙇🙇)
(字不是特別好看,就……將就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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