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ap.article_top.title}}
{{adMap.article_top.cta}}

[創作]網遊之天涯--第十一章 尋寶之路(完),真實的秘密
小說板 {{ articleMoment(createdAt) }}

「傳承之戒-鬼王的記憶(特殊物品) 功能:未知」 看完了這則訊息,我決定要離開這個副本,隨著一切的天旋地轉,我又回到了新手村。此時因為副本的結束,經驗瓶的經驗全數加在我身上,我一口氣升了5等 「雨夜星空 等級:15 HP:800 攻擊:95-115 防禦:50-55 攻速:5.8 跑速:1.45[倍速] 爆擊:36 火焰抗性+0.1」 「村長大人,這是您需要的戒指」 「年輕的冒險者,謝謝你啊」 村長將戒指的一個機關打開,從中倒出了一顆紫黑色的結晶,然後向著額頭貼了上去。突然村長抽搐了起來,只見村長將一張符咒撕開,轉瞬間便消失在了原地。 莫約10分鐘,我從藥店買了幾瓶紅藥(剛剛打怪有賺了一點)又回到了剛剛的地方,此時村長滿頭大汗的回到了那裡 「年輕的冒險者,謝謝你將這些重要的記憶帶來給我,這個戒指就當成是給你的獎勵吧」 「謝謝村長」 「傳承之戒-鬼王的記憶(神器) 未解封(裝備唯一綁定) 攻擊+30 攻速+1 血量+200 技能: 儲物機關(被動):使用者可將任意種機關封包儲存於此,持續時間無限 源氏祖傳的戒指,由上古工匠-魯刃齋製作而成的十八神器之一,可裝設機關」 看到這極品屬性,二話不說直接裝備,看著上升的屬性,我的感覺除了爽還是爽。就在這時候,一陣通訊器的呼叫聲響起,我只好選擇了登出下了線。 -------------------------------段落線------------------------------------ 「欸~老大,怎麼只有你在啊,迦紋跟京烏呢?」 「宇塵~我告訴你一件很嚴重的事情。」 老大難得面色那麼凝重 「怎麼了?」 「你看看今天星期幾?」 「星期六啊!」 「星期六!!這表示我們在那裡面不吃不喝待了整整三天!!」 回答完老大我突然反應過來 「沒錯,如果不是我突然覺得時間不太對,我們會玩更久」 「那遊戲公司有說為什麼嗎?」 「你看這個!」 老大將手上的報紙揚了揚,標題的紅字大大的寫著「『天涯』公司倒閉!!」 「這是什麼鬼啊?」 「貌似是在頭盔寄過來後的兩天之後的消息,而且在結束營運的同時,幾乎有玩天涯的玩家都得到了頭盔」 「所以?還要繼續玩嗎?」 「我再給你看一個報導」 這次老大給我看的是一篇一個ID叫『煞氣A神精病』的發文,內容大致是這家公司的倒閉令人質疑,好像有什麼秘密在這個遊戲中之類的。 看完這篇報導的同時他們兩個也回來了,他們緊張地說 「聽說現在有幾個玩家因為沒有及時登出而被封印在遊戲裡面了,雖然目前還沒有甚麼問題,但好像沒有通關就不能出來」 「然後呢?」 「然後傳說十大校花有一半都進入了遊戲,其中還有古舒月」 聽到古舒月的名字,京烏的眼睛就亮了起來 「你們都別說了,我要去,反正看起來十天半月過不了關,我要進去騙一個媳婦」 不等我們阻止,京烏戴上了頭盔進入了遊戲… -------------------------------------(๑°3°๑)-------------------------------------- 昨天買了新手機,還沒習慣怎麼打字延誤了 開始走日本動漫風格了(並沒有!!),總之請繼續看下去吧~ 我寫作的習慣是會有一些突出的點,可能不太合理,但只是伏筆,所以覺得不太不合理的段落在後面會有說明。


  回文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adMap.article_bottom.cta}}
{{adMap.article_bottom.title}}
{{adMap.article_bottom.content}}

全部留言

B1 {{commentMoment( "2017-01-30T10:44:56.482Z" )}}

天涯要成為下一個SAO了嗎!?﹝驚﹞ 攻擊+30果然還是覺得有點少?

天涯要成為下一個SAO了嗎!?﹝驚﹞ 攻擊+30果然還是覺得有點少?
0


登入後發表留言






確定要刪除此文章?
[創作]網遊之天涯--第十一章 尋寶之路(完),真實的秘密

「傳承之戒-鬼王的記憶(特殊物品) 功能:未知」 看完了這則訊息,我決定要離開這個副本,

檢舉{{reportFloor? '留言B'+reportFloor: '文章'}}
檢舉{{'原po回覆B'+reportFloor+'留言'}}
請選擇刪除文章原因
請選擇刪除留言原因
您即將進入之文章內容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麻煩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一樣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閱讀,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離開
問題讀取中...稍待6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