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嘍大家好又是殘月🚥
本來想先發這篇,因為剛好是早上補習的作文題目,而且很值得探討
後來先發了另一篇,大家可以去看看
#討論 犯過錯能被原諒嗎 - Meteor
https://meteor.today/a/H-oONT?ref=android&utm_source=meteorApp
(更)文章已刪除 不想吵架
這篇討論的是被遺忘權(right to be forgotten )
意思大概是:人們有權利要求從搜尋引擎移除對於自己不利的、過時的、錯誤的訊息。
感興趣的人可以自行搜尋更多
舉個最著名的例子
西班牙某一位律師被報導出房子被拍賣擋債,雖然事後他償還了債務,但報導仍存留在Google上,任何人只要搜尋他的名字都能找到一堆相關事件。
後來他向政府投訴,請求將那些報導資料移除,同時也如此要求Google公司。後來雖然報導沒有被移除,但Google上的資料有。
2018年歐盟成功讓「被遺忘權」在世界上擁有正式的法律地位,也直接的影響了各國法律。
現在去看Google條款裡面(某個地方)也找得到相關的資訊喔
但這個「被遺忘權」到現在還是爭議不斷
支持跟反對的論點都有一定的依據
支持者認為
為了保障個人資訊,被遺忘權有其必要性。
現在科技發達,搜尋資料輕鬆簡單,法律必需加強個資的保障。
避免錯誤資訊過度流通造成誤解。
而反對者認為
被遺忘權的界線模糊不清,無法輕易界定。
若是移除了資料,是否會壓縮到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
個人不光彩的事情是否會被掩蓋?進而影響到公眾利益。
我個人是持反對意見啦
人在外本來就應該謹言慎行,犯下會被紀錄的錯誤也只是應該而已,若是可以輕易刪除對其他人也太不公平了吧。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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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祺七七有討論過這個議題。 個人是持觀望的態度,我覺得一個人有適當的管道去撤回對自己造成影響的新聞確實立意良善,像上例的律師也非拒絕還債,新聞的產生也可能源自誤會一場,撤回也是可接受的 不過,如果素行不良的藝人要求撤回嘛...... 事情太複雜了我不想去思考😂
那個能被消除的範圍太過模糊 所以我目前持反對態度 希望未來有人能認真探討這個,而不是創造出來就丟著不管
不覺得留著有什麼,但不是因為犯錯的人餘生仍需要持續為錯誤負責,只是因為人都會犯錯,不去想人向好改正的可能就不要覺得自己犯錯也能被諒解、被寬宥。如果變成好像留著案底人家才知道你以前是個怎樣的人對於所謂讓人更加謹言慎行根本是痴心妄想,只會讓每個人對他者的錯誤更加反感嚴厲,自己內心卻怕得要死 再者人本來就有很大一部分是從錯誤中學習的,錯誤根本沒什麼。很多時候自己犯的錯多了、影響到別人,可能也只是沒被拿出來講不代表沒什麼事發生,也不代表這個人行事就多正直
人不可能不犯錯 但犯錯之後的態度和行為才代表了那個人的水準 留著和不留著都只是形式上的東西而已 不相干的人不會去記得 牽涉其中的人永遠不會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