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LGBT第十屆板規異動條文
第一章 一般貼文規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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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章除分類標籤外應加上標題;內文字數除標題、字符、網址及簽名檔外,應滿三十字。
分Part文以專章規範。
[原:1、文章字數除標題、字符、網址及簽名檔外,應滿三十字。分Part文以專章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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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經板主認定文章不是一般人能辨別之內容。
[原:6、文章內文為非常人能辨別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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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第8點者,板主得不提醒刪除文章或留言,並以累進方式(7→15→30天)予以水桶處分。
►違反第9點至第10點者,板主得不提醒刪除文章或留言,並以累進方式(3→7→15→30天)予以水桶處分。
[原:►不符合第8點至第10點者,板主得不提醒刪除文章或留言,並以累進方式(3→7→15→30天)予以水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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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交友文規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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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友文應公開暱稱,並符合下列格式或提及下列內容:
(後略)
[原:2、交友文應具名發布,並符合下列格式:(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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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本次板規修正條文,自即日起施行。
本公告以前的貼文、留言適用舊版(10.0)板規。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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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٩۹(๑•̀ω•́ ๑)۶
匿名
想請問如果是分篇的短番外小插曲也有字數上的限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