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透過站內信系統發送完整水桶通知書
包含水桶原因、違規內文以及違規詳細項目
這樣使用者被處罰也比較心甘情願
需要者再以水桶通知內容
到板主溝通板溝通或申訴
2.無板主看板或違反使用者條款的緩衝期限
希望在沒有板主管理的看板
也可以如同一般有板主看板
*先留言提醒* 至少12小時(個人建議24)
期限到未修正再刪文並水桶
水桶日數也按照違規嚴重性和犯規次數衡量
並且明確訂出標準(例如非賣照板露臉3-30天)
這些其實也是對板主管板和制訂板規時的要求
畢竟我也當過交通板10.0板主 寫過板規
以上建議 希望使用者不會被米特水桶嚇跑了
尤其30天真的不短 但也不能說長啦
重點不是時間久就一定會嚇跑使用者
而是讓使用者了解他違規受到的處罰是合理的
會願意等到處罰期限過後繼續使用
(後記)
今晚的事情我覺得米特官方處理還不錯
效率也很高 很快就得到回覆
不過仍然希望有更透明的資訊
能在被水桶第一時間就知道
如此可簡化後續溝通程序 甚至可以免去
看過太多「違反板規/使用者條款」卻沒說是哪一條 然後就上板務申訴板溝通的案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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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記刪那篇的留言了 皮
只能說你賣照真的沒救 我看到賣照都會送檢舉 ㄈㄅ好像是看檢舉在做事的 也因此有時會鬧出檢舉內容不符的狀況
有板主的看板,發送站內信完整水桶通知書這點我覺得挺好的,也有部分板主有開設違規樓,方便違規者查詢 至於在沒有板主管理的看板,通常「先留言提醒」,是針對像標籤/標題及使用錯誤等比較小違規才會提醒,但由於管理員和板務人數並不多,且提醒數量若多,也會容易混淆(以至於24小時後也沒有刪文處理等),在這方面可能就會比較難實現一點 另外,沒有板主的看板,通常管理員只針對重大違規如:交換個人資料、嚴重中傷等違規才會處理,而因為看板較多,因此多為參考檢舉一欄😥
我覺得官方可以配專員 哪些員工管哪些板 以看板群組來分工 即使都是一個代表號也沒關係 至少不是所有人顧所有看板 這樣很雜亂容易疏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