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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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B81 現任警員的經驗分享
特別註記此文非黑特警員的文章
而是黑特吃我案分局警員的文章
在此特地強調一下警察身為人民保母非常辛苦
我遇到的事情或許只是個案
希望各位看官能夠理性諒解
前文提要
https://meteor.today/a/JDJQF0
https://meteor.today/a/7jvwJ0
https://meteor.today/a/nVGNX1
前篇提到我到了臺北市的XX分局
對闖紅燈的老人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備妥了兩份精神傷害鑑定焦慮和恐懼加重
(此為其中一份證明書)
https://i.imgur.com/yBeecH6.jpg
但臺北市XX分局似乎一開始就打算吃案了
因為老人騎乘的是腳踏車要沿路追監視器有點麻煩
於是乎整個分局有四五個人努力說服我走民事訴訟
因為他們的藉口是沒有碰撞不能告刑事過失傷害罪
當我問到是否要跑士林地院提告時
他們員警還犯傻說地檢署就可以了
問題是地檢署只受理刑事案件啊幹
當我一點公民常識都沒有就對了
當下我也是碰的一鼻子灰
馬上致電我律師
律師告訴我這很明顯就是被吃案了
為什麼發生車禍糾紛一定要碰撞才能成案
他告訴我立馬撥打1999備案
然後換一個派出所立馬備案
於是乎我就把前後文告知1999專線
告知1999市民服務專線
臺北市的XX分局疑似有吃案的疑慮
而且要求承辦此事件的單位的上級親自像我稟報
https://i.imgur.com/YjhLYp0.jpg
並且在報案完的當下
我立馬去了XX分局底下的XX派出所進行備案
結果呢?非常順利。
我不止順利拿到報案三聯單
還成功提出車禍過失傷害罪的告訴
這時候我心裡就很WTF了???
為什麼我在上級單位XX分局沒辦法報案成功
在XX分局底下的XX派出所就可以
這就很明顯XX分局的警察把我當北七
https://i.imgur.com/voJ9Tw2.jpg
在我1999報案後沒多久
馬上就接到來自XX分局的來電
從XX分局致電的人大概詢問一下狀況後
嘗試開始解釋為什麼沒有受理我案件
這個時候呢
開始被我狂懟了20分鐘
你們這群廢物警員再吃案啊幹
https://i.imgur.com/vyZfwt6.jpg
我直接跟他說你們底下的XX派出所受理此案了
作為上級機構的你們XX分局是在摸魚摸爽沒?
那個警員馬上閉閉
跟我要了報案三聯單號碼還有承辦員警的名字
此時我還警告那名XX分局的警員
如果XX派出所為我承辦案件的警員事後受到刁難
我一定讓你們好看
為此我還再致電一次1999市民服務專線備了第二案
要求1999保護幫忙我備案的好心警員
總結:
https://i.imgur.com/HCb2Qxj.jpg
後來XX分局承認處理案子的流程確實有問題
該分局的副所長親自致電和我道歉
並表示會懲處相關警員
凎有些警員真的過太爽
這次我讓他們踢爆鐵板
看你們以後還敢不敢吃案 凸^_^凸
有些警員就是吃案吃太爽
變得吃案都吃正大光明欸
我知道這是很嚴厲的指控
但是欺負一個精神飽受摧殘的年輕人
我想請問你們的良心過得去嗎???
這個社會就是這麼現實
你如果不硬起來就很容易被欺負
希望此次事件能讓一些人學到經驗
往後如果遇到疑似吃案的糾紛事件
不用害怕打爆1999市民服務專線就對了
他們的權限大到一個警察分局都會害怕
By Täurus
2020/3/11 AM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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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個
反正就是幹起來沒在怕的
不多說,讚個
舒服 雖然我這邊都直接找立委跟民代幹爆警察局
社會上不管哪個領域和職業都會出現不公的現象 尤其對待與自己毫無關係的平民百姓態度惡劣 只為了自已的利益或方便 實在缺乏良心 適時捍衛自己的權益很重要 樓主是積極會去處理申訴 但社會上也有不少民眾就輕易相信或是放棄導致權益受損 只能說 社會真的很現實啊 突然想起去年底夜晚在路上目睹暴力事件 剛好警局不遠 當下就趕緊跑去告知 他們派了一個員警跟我去案發現場 但到的時候 那一男一女已經消失了 警察只能在附近多繞繞幾圈也不能做什麼 當時的我也不能再多做什麼只能離開 也不知道他們是否有再去調查處理 只能說 任何事情 想摸魚 想鑽漏動 想要不負責任 是有可能做到的 雖然改變不了別人 但告訴自己不要成為那種人吧 懂得捍衛自己權益很棒 記得找我蓋乖寶寶印章ㄎㄎ
話說…分局為什麼是副所長?
我剛剛再去聽了一次錄音檔,他是說:『您好,我們這裡是松山派出所,我是副所長,那個不好意思啦』,可能他口誤吧
找立委跟民代才可以看到警察被幹爆的樣子阿
對你感到佩服…… 厲害厲害哈哈哈 看來我也過的很爽才沒有這類的事情 乖
匿名
有時候看到三寶很想撞下去 憑什麼他人的不注意要我來承擔恐懼 要我恐懼不如遇到直接送他下去
對我也有點後悔那時候乾脆直接撞下去,不過台灣有些恐龍法官,避免出事還是以和為貴的好,當然這件案子例外,嚇出我一身恐慌症一定要好好教訓教訓那三寶飯
保重身體兄弟
請致電督察室 光是1999不夠的 督察室是監督警察的單位 有可能能夠讓他們被調職或懲處
匿名
水啦 就是有一群低能兒以為全部人都沒有讀過書把我們當智障在耍
匿名
ㄜ雖然同情但還是覺得你這樣好危險別上路比較好吧 被嚇到就崩潰外加還有病情加重 幸好是回家才崩潰不然在路上就不行了的話更危險 台灣馬路上的治安本來就沒多好再加上偶爾還有野貓野狗 妳說妳才高中代表你剛滿18吧 說真的往後的日子如果你還有騎車的話這種事情只會多不會少
目前我暫時被醫師禁止騎乘和達成所有二輪交通工具,所以我很堅持要提告的一點,就是憑什麼這次事件我並沒有違規,但我卻得扛一輩子的恐慌症狀,我的恐慌症是這次事件被嚇出來的,並不是之前就有。謝謝你的擔憂但我已經20歲了,目前我通車只能改回大眾交通運輸或是搭乘出租車,暫時無法騎兩輪通勤對我非常不方便,但也是最保險的對策目前,我的父母還有醫師評估過的問題不在少數,所以我不會當害人有害己的垃圾,放心吧。
匿名
樓上開始檢討受害者囉
樓上比起原先的二樓禮貌多了,我並不害怕引戰性言論,因為我可以都用理性的態度去面對,包括這一大件事情也是,樓上的點確實也沒有說錯,我現在應恐慌症不適駕駛交通工具,這點我也避免了,謝謝你的關心,也祝你順心
B29 這樣就是檢討受害者? 我看來是在保護原po盡量不受這種傷害以及委屈吧 然後附一張圖給原po 😂😂 https://i.imgur.com/us0Vi9O.png
大家都是理性人,我們理性檢討事情,各位都不用過於情緒化啦XD 分享此篇文主要是讓許多還在高中的同學看看社會的黑暗面,希望未來他們也能夠為了自己的權益硬起來! 這不是吃了要等一天才會掉進胃裡的派嗎🤣🤣
權利就是該行使沒錯,有些機關就是看你不懂就唬你,自己的權益不自己救要怪誰啊
真的很多不懂規則的都會被欺負,還好我自己有做足功課,對於刑事訴訟流程大概有些概念,同時也要感謝我的律師從旁協助我1999報案的事宜
厲害 小的佩服
是說 我有一次在跑山的時候突然對向有車衝出來,雖然都沒撞到,不過現在看到對象的車都會抖
笑死 療癒 可能開只開二輪開到腦袋壞去吧 真的是欠電 也別太期待了 畢竟台灣警察 並排違停看不見 沒待轉重大違規:)
匿名
我記得我小四的時候家裡遭小偷,偷走了好幾十萬然後警察到現在都沒找到人,那時候警察想跟其他店家調監視器來看被拒絕後事情就草草了知了…我一直很困惑這也算吃案嗎?
匿名
你是運氣很好 吃案只是小事 現在的華警誇張到對民眾逼車沒在怕的 https://meteor.today/a/iukQ73?ref=android
你沒聽過新竹的案例..有人腳踏車被偷 去報案的時候警察直接跟他說算了吧 反正找到應該也壞了= =
匿名
幹勒真的超猛 我之前去警察局領個書包而已就被警察嚇到差點哭出來ಠ_ಠ他們真的很派 謝謝你幹翻他們 有些警察就是很爛啊 養生館都不抓 然後對我們這種市井小民擺架子 真的很不爽
匿名
我警眷 警察自己內部處理事情就喜歡推來推去🤦🏻♀️還有警察有時處理民眾大小事例如腳踏車亂停然後被偷要去一間一間請店家監視器找車 但自己的權益還是要爭取!我認真覺得也是有警察很辛苦的在為民服務
辛苦你了,你是一位好警察! 我稍微有點好奇你怎麼看待B53的言論,我自己是不知道他到底在說啥鬼...
不否認還是有積極上進的警察 但是態度差消極堪稱垃圾的警察還是有一狗票 浪費納稅人的錢養廢物真的不值
講真的如果我是警察我也不是很想受理你的案子🤷 大眾來說本來就是以「實質上損害」來評鑑案子的嚴重程度,也許對你而言是很嚴重的傷害,但以一個普通人的角度來說真的沒什麼。 你的前幾篇相關文章我也看過,我是覺得吧,被吃案是正常的畢竟真的不是什麼大事啊,警察也不是照顧你一個人就好了,何況你能跑好幾間警局派出所,看來也是活跳跳的啊,就算有精神診斷證明又如何? 事情能解決就好了,你希望別人理解你,你也要去理解他人啊,何況你找的是北市的分局,他們怎麼看就是很忙啊== 我之前去做過時數觀察過啦 將心比心吧我覺得,害你的人又不是警察,你把氣出在他們身上幹嘛?常常有人嘴砲奧客,但你的行為老實說我覺得跟奧客沒兩樣啊🤷 還有只要是公務人員一定有老鼠屎,這是體制上根本的問題,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認真做事的還是大有人在。
那我想您還是別作警察了,這個職業不太適合你的。 麻煩你注意一下哦,我這裡提告的是駕駛過失傷害罪,精神傷害也是屬於鑑定傷害的一環,並沒有所謂實質上損害一說,且你並不是檢察官,是否有受到精神傷害認定是檢察官的工作,請不要自我無限上綱。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當人民提出刑事告訴時警察本就應該受理,且無論事情的對錯為何,警方就只該完成分內工作,就是為案件進行筆錄和蒐證的工作,裁定犯罪事實是檢察官的工作,並不是員警的能力範圍內。 在此我要聲明我所檢舉的分局,屬於我車禍發生路段的直屬管轄分局,因此原因我才至此分局希望進行筆錄,並不是像你說的那樣可以跑跳哦,我的時間可能沒有你這麼來得優閒。 且我的精神鑑定報告僅限於,我對車禍事件發生時收到的驚嚇誘發恐慌,並非免死金牌,這方面你可能要多做些功課會比較適合。
喔對我是想說,他們吃案你去投訴他們,他們就會要寫檢討報告之類的,這樣也算是找到他們麻煩了吧,沒事再打電話去找人麻煩,我覺得是你太超過🤷
真巧呢,敝人的親人正是臺北某分局的小隊長,也在他底下做過時數觀察,這次提出檢舉就是他和我律師的建議,但我想這並不是什麼好值得說嘴的事情,警方的份內工作就是這些,只要將心比心大家就可以不用工作了啊?那你也要多將心比心一點,先去把我內文看仔細,不要提一些空洞的問題。 警方吃案確實就是違法事宜,我身為誠實納稅人家庭,行使我公民的權益並無不法,這你也要拿來說嘴?我查無不法何謂奧客?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還有我當時有指定懲處吃我案件的四、五警員,並非整個分局,故不存在你所謂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問題。 不是我太超過,而是你根本沒搞懂此事件核心的問題所在,雖然不想這樣講,但你這程度還是下去吧。不是我太超過,而是你根本沒搞懂此事件核心的問題所在,雖然不想這樣講,但你這程度還是下去吧。
匿名
有些警察就爛啊 警察工作內容就是受理民眾案件 吃案是什麼鬼,真的過太爽
匿名
B53 你要樓主將心比心 那你也要將心比心樓主吧 活跳跳? 難道拿到診斷證明就要臥病在床? 你覺得沒什麼?但是對有些人來說就是有什麼 那些校園霸凌的霸凌者也覺得自己做的沒什麼啊 又再檢討被害人了 你可以不認同樓主作為 但 也互相尊重一下吧 沒人想飽受疾病痛苦
匿名
#B53 本來就有老鼠屎 代表你的權益就可以受損嗎? 奧客是濫用權力去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作者也沒做了什麼不合理的要求啊 不過是捍衛自己權益而已
匿名
看你的文章述說警察態度和留言回覆我也不會理會你的 並沒有誰虧欠誰,即便今天是警察怠惰的問題你的態度我就不先看好你了
哦抱歉是我表達不周 我想說的跟樓上差不多 舉個例子啊 你作為學生的時候,你也會盡心盡力把每份作業寫到最好嗎?我相信很多學生都是看科目看老師看狀況斟酌輕重緩急的吧。寫作業不是學生的本分嗎?嗯? 這種習慣在職場上也是很正常的啊,你不是高官,案子也沒出人命,何況你也不是當場受理員警的誰,更沒有媒體會沒事去關注你這案子(好吧除非你想投蘋果),非親非故的他為什麼就要替你盡心盡力去查一個很難查的老人?就因為引發你的恐慌症?! 這就是現實社會,不然你想怎樣🤷 除非你自己是個道德完美無瑕的人吧,不然你憑什麼站在道德制高點要求別人? 到底誰才無限膨脹自我上綱? 不是每個人都有義務要去了解你欸,你要搞清楚這件事,社會普遍價值觀會認為這是小事,老一輩的還會叫你去收驚就好,懂? 對我的確非專業人士,對於再深一點的相關法規基本上沒有概念,所以你進一步的投訴等等我並不覺得有什麼問題,那是你的自由,你的權益,你去爭取。 但看到別人不合你意,你就理直氣壯的罵人一頓,我就覺得不爽,你以為你誰啊?同樣是人他幹嘛沒事受你氣?
匿名
B58 怠惰在先怎麼會怪態度 原Po也沒有在文中提及在警察怠惰他之前他對警察的態度 你是從何得知?你會通靈嗎哥哥
匿名
B59 我納稅 他拿我的錢做事 好好做不是基本的嗎 笑話 你怎麼會覺得警察那叫「幫」?那是本分耶 他沒有收取任何利益就算了 他領公俸還吃案 搞清楚好嗎
匿名
B60 惰性是人人都有,但求助於人本該態度就要先良好,如果執意說不知道先前原po態度,那我倒想聽他說說後我們再來評論此事,不然在我眼裡看就是求安慰
態度部份我並無不禮貌哦,如果去調閱錄影帶還可以聽到我不斷重複不好意思、抱歉、謝謝等,我想我是以最好態度去面對警員了
B61 我應該給你看我們每天的秘錄器 你才會知道警察每天在忙什麼 家暴、糾紛、違規停車、家裡隔壁熱水器開開關關妨害安寧、隔壁小孩在哭、打架、飆車、青少年聚集⋯⋯還有一堆垃圾事情 我跟你講!警察現在就剩下生小孩不用幫別人而已 然後處理完這些好不容易有兩個小時的備勤 還要受理一些鳥不拉機像這樣不算車禍的車禍 請問你是交通隊嗎? 有發生碰撞嗎?這算車禍嗎?這跟他的病有關係是你判定的?還是醫生?還是研判人員? 你什麼都不是 就是不明白職業的辛苦在後面嘴砲的高中生 受理下來是不是代表警方也覺得這有因果關係? 要我們幫忙背書? 你跟我說你納稅?不好意思我納稅比你還要多 多點體諒,了解警察平常都在幹嘛 你再來跟我說覺得這種事情我們到底會不會受理 不是不找人,是找到了,然後呢? 我曾經花了四個小時找到肇事逃逸的當事人 結果報案的那個跟我說:「我只是要看看他是誰、長怎樣而已,沒有要跟對方求償。」 你跟我說我是怎樣?浪費自己休息、下班時間找人? 然後跟我說沒事了? 請問你有看到嗎?
B61 小朋友你今天也全力唸書寫作業了嗎? 以後你工作也會像你現在要求別人來要求自己嗎? 甚至加入你是的公務員,拿一樣的薪水你會努力做的比別人多? 如果你是,那好你跟一般社會大眾不一樣,你是個好孩子請繼續保持。 但如果你也是多少會渾水摸魚,看在高位者臉色跟事情狀況決定你的努力程度, 『那請你不要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要求別人』 我不覺得原Po去投訴他被吃案什麼的有什麼錯誤,警察要為自己的怠惰負責,但是,我今天看不過去的,是原Po憑什麼因此而罵了員警20多分鐘? 你要搞清楚,對於普遍社會價值觀而言,原Po的案子真的不是什麼大事,人有惰性是正常的,得饒人處且饒人。 雖然警察有錯在先,但原Po後續的處理卻越來越無理取鬧,你知道很多奧客的心態就是總認為自己很重要,然後咬著自己是正確的跑去鬧事嗎? 真的不要把自己看的有多重要欸,你對這世界有多少貢獻了?憑什麼別人要圍繞著你轉?你以為你是誰? 小朋友你要真想跟我辯,歡迎先看完我的立場言論,如果只是想逞一時嘴快罵我,那你還是去唸書吧:)
匿名
看到B63的發言我就放心了(學長辛苦了) 一開始看到這篇文章我就笑了 無疑就是在自嗨XD 還有辣個備案到底啥鬼啊???XDD
推 B63 學長辛苦了 前面吃案部分不對投訴督察室督察自然會處理 後面的電話罵員警真的感覺有點過 然後那個幫你承辦的警員我看之後也沒好日子過了 警界裡面的花招太多合法邊緣 真的想擋也擋不住
B70 B71 可能我文章表達的不夠清楚,當時是吃案分局的警員想要跟我解釋,為什麼不受理我的案子,被我回嘴我已經在別的派出所備好案子了,我並非先對警員出言不遜,而是該名警員先以我們就是沒有要受理你案子的態度對我,我才會回懟其它分所已受理案件
B70 B71 B73 我個人是非常尊重執法人員的,或許是標題導致部份誤會,本人在此特地強調我在備案過程中並沒有刻意刁難警員,反而是當時分局所認定車禍沒有碰撞,所以駕駛過失傷害罪無法起訴,但同樣的案子我到了其它派出所就能夠受理,所以我才使用市民服務專線,希望可以嚴懲當時疑似吃我案件的警員,查無不法句句屬實,因敝人在下不希望有誤會,若您兩位有疑問均可以提問,但我必需強調過程中我態度是好的,同時這也不是自嗨文,個人有重度精神官能症,一開始會至分局報案是因為車禍區域是在該分局管轄範圍
我想正常人沒事不會想報案還要跑第二個報案單位吧?更何況是有重度精神官能症的患者,同時當時在分局我就很堅決的提到我要告闖紅燈的那名老人,也並非有趣所以才希望警察找人,我希望您兩位能先稍微了解一下我的精神狀況再去做評論,一天得吃十種藥的人哪來哪個美國時間去特意鬧警察?麻煩兩位諒解一下,不然會讓小弟我有苦說不出啊。
小弟也因公然侮辱罪告過鍵盤網友,後來檢察官是起訴的,本案一人已和解,一人官司程序進行中,對於刑事訴訟法也是略知一二,並非鍵盤刁民,而是該名老人對於我精神衰弱有嚴重影響,故所氣憤分局警員疑似吃案事件,並且也是交由上級單位處理,並非個人找立委或民意代表處理。
B76 我基層待的很開心 我家人也都是警察 我父親是警務員 我母親是相當北市副分局長的職位 我單純喜歡待在基層與民眾服務 就是有時候會有一些奇形怪狀的民眾 可以讓我知道我是幸福的 不是指你 我是說那些看遊民睡在地板上還硬要報路倒的那些奇形怪狀
那你也是辛苦的,奇怪她形狀太好笑讓我不小心把奶茶噴了出來,照顧人民是你們的工作,但也是心裡放不下的義務吧,在此像您致意一下,您是我心目中的好警察,包括受理呃喔案件的警察我也和他致意很多次,我認為好的警察就是該收到表揚,可以不用多高的職位,但一定要有榮譽
辛苦你了 生病很辛苦 但是你原文的意思感覺就是打電話在嗆警察 讓我觀感很差 希望早日康復 多體諒他人 另外 警察不是服務業 不要跟我說什麼幫你服務、服務態度很差 警察每天面對的不是善良百姓 而是刁民、蓄意違規還有破壞社會秩序的人 當你走進警察局時 警察都會知道你是報憂不報喜的 當然除非你是來借廁所的
B81 先謝謝您對敝人病況的諒解,為此我會特別修正一下那段內文,並且會修改內文開頭標註並非黑特警員,避免再造成他人誤會,能解開與您的誤會我很開心,因為現在任何事端都可能造成為心頭上的壓力,謝謝你的經驗分享,我先去修改內文去了,我會特別標註一下B81 您的樓層作為參考點
B82 我現在才發現我也是你學長啊 你去問宋玉琴(合作社阿姨 跟他說那個當警察變很壯的學長 她一定認識我 應該說是當年復興沒有人不認識我吧🤣🤣
B84 靠是學長,也太好笑復興優質校友欸,她也一定記得我因為畢業影片的關係,哈哈。話說復興變了好多真令人懷念
哈可能你遇到的是等調職 等時間到就要走了 所以半擺爛(像等退伍老兵 或是他連續2年考績乙或丙,很賭爛,所以擺爛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