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學校前幾天集會講了一件事
「因應中央規定。學生未打第二劑不得參加畢業旅行,若堅決要參加,必須提供PCR檢測陰性證明。」
聽到這裡我超級懷疑,政府什麼時候有這個規定了?
後來去查了一下,不論查了指揮中心或者市政府的官方,皆未有這項規定。只有一則是在說某學校這樣做,結果被罰而已。那學校究竟是看了什麼而這樣講的呢?
再來我想或許有些人會認為,那幹嘛不打疫苗就好。
我覺得打疫苗是我的權利不是義務,我要打或不打都是我的事吧?為何需要差別待遇沒打第二劑的人?
再者也不是說打第二劑疫苗就不會確診,只是確診後重症機率降低,那為什麼不是去畢旅的人全部都要PCR,而是那些沒打第二劑的人需要PCR?
說了這麼多只是想知道,學校這麼做究竟是不是合理的。當然距離畢旅還有大半年,也不曉得到時候是否真的會這樣做。但我還是覺得這相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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