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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給所有的彩虹夥伴們
LGBT板 {{ articleMoment(createdAt) }}

這篇是寫給所有同志、挺同的朋友們🏳️‍🌈 如果你不喜歡 請左轉離開           請左轉離開                      請 左 轉 離 開 【點進來便是緣分,誠摯的希望你能看完它,然後用愛心大力推上去❤️】 開始吧 現在應該是發文的最佳時機 公投一事差不多落幕了 大家也都冷靜下來了吧 那麼,也是時候該[解決問題]了 以下是我對同運[未來走向]的看法 我會盡量把字數刪的精簡些🙇 △首先,我們要了解反同究竟在反什麼    還有我們該如何理性回應 Q1 生育率? A1 經濟問題,同志族群影響有限。 Q2 讓小孩子過早接觸這部分的教育真的好嗎? A2 給他一張教育部公布的,性別教育課綱。 Q3 領養小孩會不會有霸凌問題? A3 連結上題,網路訊息流通速度快,現在孩子越來越早熟,如果能及早給予他正確而懂得尊重他人的觀念,消弭霸凌、歧視也指日可待。 Q4 叫爸爸還是媽媽? A4 其實這個問題並沒有那麼重要。 打個比方,現在還有人會強調男主外、女主內嗎?那單親、隔代教養家庭又該怎麼辦? 做父母的,應該交給孩子的是一個對家庭、對伴侶「負責任」的心,至於角色,很重要嗎? Q5 愛滋病與健保? A5 我們今天談論的是婚姻平權。換句話說婚平過了與否,有愛滋病的人依舊是那些人,不會有人「因為」可以結婚,「所以」得愛滋病。 Q6 外國人來台使用健保? A6 這部分疾管署有做出回應,網路上很多資料,在此便不贅述。 Q7 一說反同就被公審? A7 理性,尊重,包容,不同意見的人。 △那麼,我們未來該怎麼做? 1. [走出舒適圈。] 一直以來,同運團體都只是活躍在某些小範圍中,大眾其實對這些團體都不是很清楚。 然而萌萌偉哉,短時間內成功洗腦了不少民眾,而我們對此更應該透過各種形式的宣導,告訴民眾尊重、愛與包容的重要性。 2. [宣傳具有教育意義的同志知識] 透過影片、文章、專訪等不同管道,幫助大眾面對不同的課題。 好比告訴大眾關於面對不同的人(或自己)要怎麼調適心情、同志心路歷程分享、又或是「如果自己的孩子是同志」等等。 3. [等待,切勿操之過急] 這也是我們這次失敗的原因。 要知道,我們的父母、爺爺奶奶是歷經過戒嚴時期的,在那個民風相對保守的年代,同性戀對他們而言是一種「錯誤」。可能那時候同志是會被唾棄、霸凌,甚至認為可恥的。 所以他們才會喊著「保護下一代」的口號,若能從他們的角度去想,並非無法同理。 4. [完善的配套措施] ※最重要※ 現在依然很多反同人士對同性婚姻保持著疑慮的態度(理性方面),既然我們想爭取自己的權益,就應該「做出績效來」,證明他們的疑慮是多餘的,得以安心同意。 (我記得好像有什麼創制balabala權之類的,我們搞不好可以自己擬定草案給政府參考XD。對不起我理組的,還是不要亂說話好了XD) 捧油們,婚姻平權這條路上,我們不能只是上個街頭喊個幾聲就能達成訴求,我們更不能指望「政府會幫我們做好好」,自己的權益要靠自己爭取! 雖然我現在只有17歲,相信在這個社群裡的很多人也是。可當三年、五年之後,我們都會長大,也許我們都會成為為婚平奔波努力的人,就像現在我們所看到的那些人一樣。 前人已經替我們走過這麼長的路,接下來換我們了,彩虹夥伴們。 大雨過後,便是彩虹。 我們一起加油,一起迎來那一天,好嗎? 💁第一次LGBT版沒匿名就獻給這篇了😂 💁希望文章能置頂(少自戀 💁有任何問題歡迎補充、討論 💁務必理性理性再理性 💁歡迎轉發(沒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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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commentMoment( "2018-11-29T01:50:49.057Z" )}}

還有一件任務是「守護釋憲748」 盟現在想推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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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件任務是「守護釋憲748」 盟現在想推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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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8-11-29T01:50:49.057Z" )}}

哈哈哈哈那個部分 國中公民課本拿給他 我們親愛的政府 應該 還不至於 會無知到國中生都不如

哈哈哈哈那個部分 國中公民課本拿給他 我們親愛的政府 應該 還不至於 會無知到國中生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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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B2 {{commentMoment( "2018-11-29T01:57:58.755Z" )}}

我認為走出同溫層真的 非 常 重 要!!! 這次知道真相的幾乎只有圈內人 我們必須把正確知識推廣 拜託各位以後記得把正確知識傳到長輩群, 一直發ig限時是沒用的! 因為他們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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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走出同溫層真的 非 常 重 要!!! 這次知道真相的幾乎只有圈內人 我們必須把正確知識推廣 拜託各位以後記得把正確知識傳到長輩群, 一直發ig限時是沒用的! 因為他們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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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1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8-11-29T01:57:58.755Z" )}}

對!!!真的!!! 一起努力推廣(๑•̀ㅂ•́)و✧

對!!!真的!!! 一起努力推廣(๑•̀ㅂ•́)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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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B3 {{commentMoment( "2018-11-29T02:04:23.880Z" )}}

幫B1補充 護家盟組的「合一行動聯盟」要在2020取得過半席次,並希望推翻大法官釋憲(不確定用什麼方法...不過他們組織背後勢力龐大,有錢有權,更和某大黨關係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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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B1補充 護家盟組的「合一行動聯盟」要在2020取得過半席次,並希望推翻大法官釋憲(不確定用什麼方法...不過他們組織背後勢力龐大,有錢有權,更和某大黨關係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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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1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8-11-29T02:04:23.880Z" )}}

emmmm取得過半席次 也是要人民來投票吧🤔 這次我有觀察到有些家長雖然反同 但一樣不支持萌萌的做法 就算有政黨撐腰 如果真的讓萌萌主導立法大權 可能 這個政府 也玩完了😂😂

emmmm取得過半席次 也是要人民來投票吧🤔 這次我有觀察到有些家長雖然反同 但一樣不支持萌萌的做法 就算有政黨撐腰 如果真的讓萌萌主導立法大權 可能 這個政府 也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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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commentMoment( "2018-11-29T02:30:10.084Z" )}}

B3 法律系的人看來 目前能推翻釋字748的方法只有再釋憲一次 這種事情司法院也不是沒發生過 用釋字修正釋字算是一種立法技巧 不過按照聲請大法官事件的條件 從行政訴訟或地院一直到窮極救濟管道 少說也要2 3年甚至更久 在那之前748已經達到落日條款而可能也已經立專法了 很難再因為另一個釋字把原本因為748而生的東西全部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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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法律系的人看來 目前能推翻釋字748的方法只有再釋憲一次 這種事情司法院也不是沒發生過 用釋字修正釋字算是一種立法技巧 不過按照聲請大法官事件的條件 從行政訴訟或地院一直到窮極救濟管道 少說也要2 3年甚至更久 在那之前748已經達到落日條款而可能也已經立專法了 很難再因為另一個釋字把原本因為748而生的東西全部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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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1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8-11-29T02:30:10.084Z" )}}

感謝補充<3 對了我想問個 假如特別法立案了 那麼是不是就不能讓同婚加入民法了🤔

感謝補充<3 對了我想問個 假如特別法立案了 那麼是不是就不能讓同婚加入民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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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B5 {{commentMoment( "2018-11-29T04:00:02.443Z" )}}

哇謝謝B4 法律大神的支援

哇謝謝B4 法律大神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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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commentMoment( "2018-11-29T04:07:14.202Z" )}}

原po是說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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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說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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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1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8-11-29T04:07:14.202Z" )}}

是的 (我文科不好xD專有名詞記不起來xD

是的 (我文科不好xD專有名詞記不起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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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commentMoment( "2018-11-29T12:13:24.563Z" )}}

沒錯 因為同婚專法基本上是民法特別法 所以他本身就是民法性質   因為身份問題是民法管的 不太可能在已經有“民法性質”的專法規範同志關係 又去修改民法 純粹從立法來看   既然都先去立專法   幹嘛再回頭修民法? 再者特別法就優先於普通法 就算立了專法後再修民法 還是會適用專法

沒錯 因為同婚專法基本上是民法特別法 所以他本身就是民法性質   因為身份問題是民法管的 不太可能在已經有“民法性質”的專法規範同志關係 又去修改民法 純粹從立法來看   既然都先去立專法   幹嘛再回頭修民法? 再者特別法就優先於普通法 就算立了專法後再修民法 還是會適用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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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commentMoment( "2018-11-29T12:15:05.763Z" )}}

簡單來說 有一個大箱子叫做民法 現在在大箱子裡面放一個叫做專法的小箱子 在把同志放進去小箱子 所以除非把小箱子拿掉 不然同志永遠不會被裝在大箱子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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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有一個大箱子叫做民法 現在在大箱子裡面放一個叫做專法的小箱子 在把同志放進去小箱子 所以除非把小箱子拿掉 不然同志永遠不會被裝在大箱子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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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1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8-11-29T12:15:05.763Z" )}}

emmmm所以照規定來說就不能改變了對吧 我個人還是偏向可以都用民法 但是如果已成定局就... 感謝你的解釋🙏

emmmm所以照規定來說就不能改變了對吧 我個人還是偏向可以都用民法 但是如果已成定局就... 感謝你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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