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大家或多或少都為了喜歡的人做了愚蠢的事吧
在幾年前國小時期的我,
曾經很喜歡很喜歡一個人,
談不上瘋狂,
但幾乎是全班都知道的暗戀,
儘管現在看來 國小六年級好像很小
有些人也會覺得 不就是屁孩嗎?
但可能這才是最單純的“喜歡”吧
我做過最愚蠢的事,
就是每一節的下課,
都會拿著自己的鉛筆盒走到他的座位後面,
然後等著他把我的鉛筆盒搶走再去追他,
現在想起來
似乎有點好笑又覺得很白痴
到底有誰會自己讓別人搶再來生氣。
類似的事還有好多好多,
我也喜歡他喜歡了好久直到國三,
才慢慢的忘記他。
打這篇其實
只是想讓他看到,
因為我再也沒機會跟他說一句,
生日快樂。
0317的你 生日快樂 我好想你。
大家看完也可以分享分享自己喜歡一個人做出的奇葩事~
希望有人看完啦
但最想要的是你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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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吶 這時間點跟我好像(? 我也是到國三左右才沒什麼去想他(´。・v・。`)
是不是 其實 神秘感是這段時間裡的推手(?
匿名
我也是小六喜歡了一個人😂 本來放下了三年(不時還會想起他,但沒聯絡了所以應該算放下) 然後最近又開始聊天了結果又喜歡了(´・ω・`)
辛苦了 祝你有個好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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