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視妳為我的玫瑰花。
是我的唯一,我的一切,我的所有。
但這樣的疼愛卻換來我對妳的傷害,
我在妳眼裡變得不再是當初相識的自己。
我想我跟小王子的差別,
只在於我先是看過了無數叢玫瑰花海,
最後才覓得這株在我眼裡,特別的妳。
我依然喜歡的小心翼翼,依然愛的青澀。
而妳本就不像故事裡的玫瑰——
妳沒有那玻璃罩子保護著妳,
也不像它那般虛榮自傲;
妳率直,自信,甚至有點可愛。
妳也是飽受風霜,
才變成了我現在看到妳的這個模樣。
我很喜歡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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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我是妳的狐狸。
我們曾彼此馴養,在2400萬人中,
建立屬於彼此的一個連結。
即使馴養的本質不一定是喜歡,不一定是愛;
我想,愛有很多種形式。
那我就繼續用著我的方式,義無反顧的投入。
就像狐狸早就知道,
它對小王子的愛或許不會有結果。
他輕輕的摸了狐狸的頭,此刻足以昇華成永恆。
就像小王子離開後,
狐狸在秋天望向結實纍纍的金色麥田時,
會想起他的金黃色頭髮。
狐狸在聽見風的聲音的時候,
會想起曾馴養它的那個人。
/
我想說,妳是我的狐狸。
就像狐狸填補了小王子在玫瑰那受的傷,
用它的閱歷告訴他什麼是責任。
就像狐狸教導他什麼是愛,
要為自己馴養過的一切負責。
包括那朵心中的玫瑰,但不包括自己。
一直以來,我一直在思考要怎麼叫妳。
那就稱妳狐狸吧,
很平凡的稱呼,但之於我有不凡的意義。
我的人生裡也不再有第二隻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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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人生如戲:
在《大娛樂家》裡,
如果我是馬戲團裡乳臭未乾的Zac,
那妳就是乘著鋼圈在空中華麗飄盪的Zendaya。
好想rewrite the stars.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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