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https://i.imgur.com/d1J4IyK.jpg
這個我想問一下"財團法人(例如慈濟)"與"社團法人中的非營利社團(例如扶輪社)"要怎麼區分?
https://i.imgur.com/3FyJLeN.jpg
以及35題的C為什麼不是立法保障少數人的利益,還有有沒有什麼法律可以舉例說明C選項嗎?
感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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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財團法人的是以財產為基礎成立,也就是財產的聚合體;社團法人的是以人為基礎成立,也就是人的聚合體 2.本題題旨強調國家「通常」的立法目的為何,則為求最大的公共利益,當以最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依歸進行立法(如民法、刑法、勞基法等),應無疑問 至於針對保護少數族群的利益之立法亦有之(如原住民族基本法),惟其不符合題旨所述之「通常」情形
財團法人是以「財」為組成基礎的組織 具有公益性質,有特定目的 . 社團法人以「人」為組成基礎的組織 有分為營利社團法人以及公益社團法人 扶輪社是促進公共利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