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這樣
老彭的朋友近期要去中壢工作在看房
找了一間不錯的房子但租金有點高
所以想找室友一起分擔房租(分房)
於是我問了朋友是否有意願沒有強迫
雖然問之前就知道不太可能同意
想著她工作不穩定又加上不滿意現在居住地
所以我才決定問看看 殊不知就被質問了
對方問我「為什麼會覺得我會跟不認識的男生合租」、「想知道是什麼動機你會問這個問題」
兩方確實是不認識 但在這之前是有想讓他們互相認識的 畢竟是我跟老彭各自的朋友
但我也只是詢問並未有強迫意思
我解釋說原本是希望他們可以互相照應
然後又可以租到不錯的房還能分擔房租
並且我也只是隨口一問沒有其他意思
她後來回我說覺得我不尊重她
歐給 覺得被冒犯到我道歉
想問看看大家覺得這樣是否真的很失禮?
讓我更難以理解的是她可以跟認識半個月的男生馬上交往同居發生關係
我只是雞婆詢問她願不願意合租這樣很嚴重?
希望大家可以幫忙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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