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成了前閃
感情板 2016年5月5日 05:53

想對所有男孩們或是女孩們說 你的另一半並不會無限的包容你們 可能他正在默默的承受 趁著感情還沒變質之前 趁著懷念頭在心裡萌芽之前 多多關心他 最好是能夠維持的一個禮拜最少一次感情上的深入討論 每次吵架之前想一下這麼做了另一半會不會不開心 也不要為了一點小事就爭吵 而且最重要的是機會只有一次 錯過了就不再擁有 我就是這樣錯過了一次又一次的機會 閃就變成了前閃 當他已經表明了心意留不住的時候 你也盡了全力去挽回 那就放手吧 你只需要在他背後 輕輕的推他一把 代表著在被你手裡緊握的他從那刻開始已經被你送出去了 等她調適好了心情 或許你們還能再當朋友 那你心中還是放不下他的話 就在他背後默默的支持他 看著他幸福快樂就好 同時也別忘了多愛自己一點 --------------------------- 那個誰我希望我還能跟你當朋友 希望妳不要排斥我 當你看到了這則po文的時候 我希望妳能回我訊息   跟我說說話 _想努力走出情傷的男孩 ----------------------- 微更 沒想到有這麼多人都有同感阿 那就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吧 讓更多人可以看到 回覆都在B15哦


  回文

全部留言

B1 2016.05.05 06:00

加油~~

加油~~
1

匿名

B2 2016.05.05 06:23

有同感 🙋🙋🙋

有同感 🙋🙋🙋
1
B3 2016.05.05 07:28

先加油

先加油
1
B4 2016.05.05 08:21

推啊啊啊!

推啊啊啊!
1

匿名

B5 (原 Po)   2016.05.05 08:51

B1B3加油加油 B2B4希望能讓更多人看到這篇文章  能有更好的愛情

B1B3加油加油 B2B4希望能讓更多人看到這篇文章  能有更好的愛情
0

匿名

B6 2016.05.05 09:46

有同感 -樹人周子瑜

有同感 -樹人周子瑜
0
B7 2016.05.05 10:02

加油啊啊啊啊 

加油啊啊啊啊 
0
B8 2016.05.05 14:15

推溪湖~

推溪湖~
0
Jia
B9 2016.05.05 15:00

感情靠的是兩個人的經營不是無限包容吧... 有想法就要說啊 不要永遠默默承受 你加油😂

感情靠的是兩個人的經營不是無限包容吧... 有想法就要說啊 不要永遠默默承受 你加油😂
0
B10 2016.05.05 17:22

加油啊~

加油啊~
0
B11 2016.05.06 01:54

不過有時候不要繼續當朋友或許會比較好哈哈

不過有時候不要繼續當朋友或許會比較好哈哈
0

匿名

B12 2016.05.06 09:45

「可能他正在默默承受」 有同感  當他爆發了之後你才驚覺原來他忍了那麼久 但為時已晚

「可能他正在默默承受」 有同感  當他爆發了之後你才驚覺原來他忍了那麼久 但為時已晚
0

匿名

B13 2016.05.06 12:22

相遇是緣分 分開或許也只是注定 看淡一切才能放下一切 希望你能早點走出來 --Sunshine✨

相遇是緣分 分開或許也只是注定 看淡一切才能放下一切 希望你能早點走出來 --Sunshine✨
0
B14 2016.05.06 13:22

真的 放不下就祝福 總會有那麼一天能夠開心的回憶這段感情

真的 放不下就祝福 總會有那麼一天能夠開心的回憶這段感情
0

匿名

B15 (原 Po)   2016.05.06 14:13

B6B7B10加油 有同感推推 B8溪湖贊哦 B9包容和體諒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B11或許吧  每個人的看法不同 B12機會只有一次 錯過了就不在擁有 B13希望我早點走出吧  是你的終究還會是你的跑也跑不掉  等緣份到來吧 B14祝福他  看著他開心就好

B6B7B10加油 有同感推推 B8溪湖贊哦 B9包容和體諒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B11或許吧  每個人的看法不同 B12機會只有一次 錯過了就不在擁有 B13希望我早點走出吧  是你的終究還會是你的跑也跑不掉  等緣份到來吧 B14祝福他  看著他開心就好
0

匿名

B16 2016.05.07 00:24

加油💪

加油💪
0
B17 2016.05.07 05:19

彼此要多多包容對方 B9室友你好啊

彼此要多多包容對方 B9室友你好啊
1
Jia
B18 2016.05.07 08:35

B17你很無聊😂😂😂😂

B17你很無聊😂😂😂😂
0


登入後發表留言






確定要刪除此文章?
閃成了前閃

想對所有男孩們或是女孩們說 你的另一半並不會無限的包容你們 可能他正在默默的承受 趁著感情還沒

檢舉文章
檢舉原po回覆B0留言
請選擇刪除文章原因
請選擇刪除留言原因
您即將進入之文章內容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麻煩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一樣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閱讀,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離開
問題讀取中...稍待6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