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嗨~小弟第一次發版有錯誤地方請管管提醒也請各位大哥大姐包含——————————以下開始
前幾日及今日都是有關刀殺員警事件(如圖)
https://i.imgur.com/uvRIo7u.jpg
小弟呢覺得台灣雖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但我覺得緊急時刻應該可以例外有法條去規範。
像如果今天是人民被歹徒殺害那是不是完全連開槍都不行也無法有刀械等去預防,用人肉一定是會有生命上的疑慮,像美國人人合法持有,警察盤查時你也不能隨意下車只要有動作直接槍殺,這種方式我覺得很好..,明顯台灣還是有不足的防護,以及太多政治炒作,譬如最近網紅事件,以及刀殺事件,若今天立委去修法很多問題都不會出現,但是太多政治人物都是律師背景,而部分法官檢察官退休後也會去當律師某些會為黑幫辯護,因為以前有當過檢察官法官而很了解,並且台灣不太修法,連無期徒刑都可以假釋出獄
前總統跟現任總統執行死刑的人數差很多
這裡我沒有批判任何人畢竟總統我還沒有辦法選,但政府至少要有動作吧?不是等11月才要動..
以下我想知道你們的想法
如有不足的地方請幫忙補充 感恩 以上。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全部留言
留言已被刪除
本留言就像流星一樣,一閃即逝。
匿名
1.現在38個死囚,皆有提出非常上訴、再審、釋憲案,皆無法執行死刑。 2.美國警察那樣的執行方式極度容易執法過當,而且很常執法時與駕駛行車手冊內容相悖(例如在晚上在洲際公路上被警察攔查有權到人多一點的地方下車,但有警察就覺得這是拒捕) 還有問題嗎,事情不要只看表面
匿名
哇靠 那新聞也太星爆
匿名
就差 藍黑 跟撐1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