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 18歲的大家
明天就是你們有權力能表達意見的日子了
(17歲ㄉ悲傷)
我們大部分都曾因為家裡長輩的言論而不開心甚至發生爭執
我們大部分都曾因為無法說服別人而無能為力
我們可能怨恨過為什麼這個世界會如此
沒關係的 沒事的
我們都不願意看到彩虹被黑白蒙蔽
那就夠了!
明天
請站出來
你知道你手上的票何等珍貴
你是知道的
缺你一個都不行
記得遵守投票規定 我們低調做人
*依公民投票法,民眾所穿著的服飾或配件,若出現「公投案號、主文」或「同意、不同意」等文字、符號、圖樣,就無法進入投開票所
*若民眾僅穿戴單純的彩虹圖案,則達到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之程度,才會制止,中選會需依整體情狀綜合判斷
(圖片部分資訊有誤)
https://i.imgur.com/abjsrvI.jpg
雖然知道不管怎樣都會過 還是不希望彩虹消失
謝謝大家看完 也記得提醒身邊的人哦
還是只有我是那種覺得披彩虹旗去投票很蝦趴的白痴……
啊結果這個消息竟然是誤傳 我真的對不起大家😭但是還是能避免就避免!兩好三壞投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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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推個, 雖然中選會有說干擾到別人的情況下才會制止 但就怕當天判定是否干擾的是對方的人 故意刁難事後也難以補救 保險起見,還是暫時拿下來比較好。
https://i.imgur.com/CiS94zZ.jpg 公投法第22條有講噢 所以任何能代表你立場的服飾配件標語最好都不要帶 不要因為這樣流失公投票rrrrrrrrrrr
18歲的我 反同 我覺得每一項公投都必須仔細想過 我不是反對同性戀結婚 我只是覺得 為了少數的同性戀 要把大部份的民法修正 怎麼想都覺得太麻煩 我們另外訂一條法律 並不是把你們歸類成另一種特別種類 只是想藉由另一條法律讓你們安心 例如 今天有一男一女要結婚 我們就能使用舊法律 如果今天有同性戀要結婚 我們會用同性戀的法侶 支持你們結婚。 所以 我希望大家不關有沒有滿18歲 都能仔細的思考 多設一條法律 還是把就法律全部都改掉 而不是 大家說支持同性戀 你也跟風的支持 但並不知道主要內容是會誤導民眾 所以我投三好兩壞
部分同意 B5 其實修改民法要耗費非常大人力 大概爬文看就知道 要改法律的上百條😅
匿名
民法=改幾個字 專法=逐條審查 改民法根本不會影響到異性戀啊 到底????
匿名
今天聽說有很多愛家的在外面發小抄🤦🏼♀ 有檢舉了 但是他們說30米以外合法🤦🏼♀ 大家加油啊❤ 還沒投票的趕快去投! 願這個世界公平對待每個人。 哦對 前面幾樓 修民法比立專法需要的人力什麼的還要精簡喔~ 還比較省錢! 而且政府好像對修民法這件事也已經早有準備了~ 並沒有修民法比專法還費力此事喔! 隔壁DCARD上面有文章可以參考ㄛ❤ #未滿18只能在手機前緊張和認真拼段考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