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我們學校目前消過的規定是警告服務8小時、小過24、大過72以此類推
最基本單位就是8小時(有紀錄的消過)
最近想針對這個點提出修改校規,同市的學校目前聽到比較多是一隻警告1.5小時、小過4.5
拜託各位留言一下你們學校要怎麼消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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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B1 我們的消過單上規定是 班導、家長簽章➡️輔導老師簽章➡️做愛校服務➡️教官簽章完之後才能申請 其實滿多學校在規定上都很不合時宜 B2 我目前問到大部分學校也都是三次服務或三個午休 就我們學校不肯改規定
班導簽名→找兩個副署老師簽名,學務主任簽名→觀察三個月,每個月找副署老師簽名談話,然後請老師寫學生上課表現→愛校2次→心得500字(這個我真的完全不知道要寫啥,我錯了我不應該改褲子,襪子要過腳踝(已經沒這規定了是之前被記的==),要背學校的書包之類的巴拉巴拉...)→表格拿著給輔導室就ok了 累死 心得完全不知道要寫殺小 哀哉道明
違規(含服裝儀容)->滿六次以上轉成小過 未滿6次待學期結束也會跟著消失 (遲到5次->小過) 警告->不能消 小過->假日生活輔導半天 兩次 大過->假日生活輔導半天 四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