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文章留言,有人抱有疑慮
所以去找街拍及廢墟相關法律知識
(因為這兩類是最具爭議的拍攝類型)
❤街拍
台灣目前可以讓街頭攝影師參考的法律白話一點說如下:
1. 在公共場合拍照是合法的,拍人也是合法的。對方不能硬要你刪除照片,因為會變成是妨礙你的自由。
2. 在街頭拍人的時候沒有蓄意毀謗對方的形象,名譽,人格等等就沒問題。
3. 但如果你想銷售的照片裡有人物,在台灣就必須要取得當事人同意。
4. 街頭攝影照片可以公開在網路上,但若當事人要求將照片拿掉,就要照做,否則就侵犯到肖像權。
出處 https://digiphoto.techbang.com/posts/4428-you-should-know-that-street-photography-related-laws
❤廢墟(有稍微重新編排)
三百零六條無故侵入住居罪的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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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法律的目標是保障私人住居不被侵犯
這條法律的構成要件是
1.無故
2.入侵的動作
3.他人住宅及建物圍繞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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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有個居所周邊沒有圍牆
只是靠近居所走入其私人土地上這樣是不違法的
因為沒有圍牆作為標界阻隔自然沒有入侵的行為
這是可以主張不違法的
若是沒圍起來的開闊土地
自然就沒有入侵建物附帶土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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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進入廢墟?
若是因為認定這間廢墟無人居住
你可能是想要確認並找人洽談買賣
比如進入廢墟大聲呼叫有人在嗎?
或宣稱聽到廢墟內有人呼救才進入察看
因為是廢墟很容易找到理由
所以很容意規避無故這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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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是私自進入私人廢墟拍照?
嗯,有可能是違法的
要看法官的心證
因為這法條保障的是有人居住的住宅建物不被無故侵犯
廢墟的定義本身就很有爭議
可能雙方要上法庭
然後法官依據此廢墟的實際情況來判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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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現場抓獲只是依據照片釣魚呢?
地主要能證明貼照片者是親自進入拍照
地主有監視器錄影
或某人的身影出現在照片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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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提告地主無法證明照片是貼照片者親自拍的
被告也不承認照片是他拍的
那找不到犯罪嫌疑人
法官就無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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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被告的有效抗辯也有一些形式可以脫罪
包括當時在現場有個人說可以進去才進去
因為誤以為這個人是主人
這人是誰不重要
反正只要是誤以為主人許可
這就不是無故入侵
只要不是現場抓獲
這條罪通常很難被論定
法官採信也會比較嚴格
否則輕易把路過的無辜無心無侵害者入罪
並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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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條罪並不容易認定
通常是用在私人居住明顯有鎖有管制的地方被入侵
或者雖有理由進入但是經警告還賴著不離開者
廢墟則很難論定
廢墟通常是地主要佔用的流浪漢離開
流浪漢繼續占用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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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主只是依據網路上的照片就提告
會贏的機率並不大
出處
https://m.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57&t=5143557&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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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樣能稍微解惑
這是目前找到最客觀且條理分明的
如果有其他想詢問的拍攝規定,也歡迎站內/留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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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留言
其實一直很想要拍廢墟人像(像千越大樓那種 但是常常不是會鬧鬼就是各種奇怪的東西在裡面...:)
你可以當作看不到 廢墟之所以廢棄一定有原因 廢棄後經常會入住外靈 只要保有禮貌+尊重的態度 還有不破壞、移動現場物品,原則上都沒問題 目前這樣去外拍都沒出事
因為我有一點體質常常會感覺到一些東西然後心理上就覺得不舒服哈哈哈(雖然祂們也沒有做什麼
心理上不舒服但又想拍的話,推薦雲林的西螺戲院 沒那麼多,而且旁邊景點我個人覺得很乾淨,人也多,足夠安全 舞台部分上去時要小心,以及二樓不要跨越欄杆過去都沒問題(二樓座位區地板破損嚴重)
B2 https://i.imgur.com/NvFI4HU.jpg https://i.imgur.com/hbTl1QW.jpg https://i.imgur.com/CzQjZui.jpg 這幾張是我過去西螺戲院外拍時的圖 你看場地你o不ok 那隻鬼太郎是我)))
哦哦哦哦哦哦哦幹這個感覺好喜歡(抄筆記
如果喜歡拍攝風格,臉書可以搜尋 攝計思維 ,很喜歡的一位攝影師! 如果地點你ok,以後可以過去拍攝,相對目前我去過的廢墟,這裡感覺最舒服沒有不適感
街拍是一個很有趣的東西 之前有人拿底片雞街拍被吉 然後因為拿不出證據 所以整捲底片被拿去警察局報案 最後結果如何我忘記了XD 不過為了以防萬一還是拿長鏡頭街拍比較安全 不然就要拿GRD那種看起來像傻瓜的相機 台灣有些鯛民真的很討厭
你其實可以買18-140那種 等效焦距算下去就有200了 16-55我用起來反而沒那麼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