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父母未婚卻共同擁有我,那時的爸爸還有一個正妻,我和媽媽就是別人口中說的 “小三” “私生女” 。
自我有印象以來,父母總是分分合合,一吵架兩人就分居,因為沒有婚姻的束縛,爸爸想要消失多久就多久,直到他滿意了,就會再回來有我和媽媽的家。從小的我便總是過著像單親般的生活,又或者是更不堪⋯⋯
國三那年,爸爸患了口腔癌,每天都在醫院化療、電療,媽媽也需要不斷的去醫院照顧他,那時的媽媽狀態非常的差,壓力極大,白天要上班,晚上則在醫院度過。而那時的我很常一個人待在家、待在一個不知道何時會有爸媽回來的家。
電療跟化療所帶來的影響是會讓人的臉頰兩側消瘦、也讓皮膚會呈現焦黑狀態,所以那陣子的爸爸總是脾氣非常的差,還會時不時的懷疑媽媽是不是嫌棄他的模樣有了外遇。
國中畢業,爸爸病情好轉,癌細胞暫時壓抑下來,但他那多疑且暴躁的個性終究還是將媽媽逼的喘不過氣,媽媽總是需要背負著莫須有的罪名,而兩人就因此而決裂。我升上高一之後,就再也沒有看過爸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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