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不常聽主流音樂的人。
相較起來,我更喜歡非主流和古風。
聽歌之前我有個小習慣,
我會先完整看過歌詞才會開始聽,
不知道有沒有人和我一樣?
今天想推薦的是
好樂團GoodBand—我把我的青春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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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我的青春給你,
不是因為想換取和你的婚禮,
而是單純在最美好的年華,
遇見了你,必須愛你。
http://i.imgur.com/XYlM2b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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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沒有喜歡過一個人?
我曾經很喜歡很喜歡我一個好朋友。
從最懵懂無知的國小,到今年的二月六號。
他沒有在地震中失事。
只是我的感情,好像隨著坍塌的牆壁、揚起的塵埃,灰飛煙滅。
如果現在你問我,為什麼突然就放下他了。
我想,我是沒辦法回答你的。
我甚至在每周六都要擔驚受怕一回。
會不會在看到他的笑臉後,又繼續陷下喜歡他的泥沼?
會不會在聽到他的嗓音後,又繼續落入喜歡他的迴圈?
其實,喜歡一個人是很累的。
縱然我從來沒有想過,是否有一天要和他做男女朋友、是否有一天要和他走到最後。
有個傳說是,
在17歲那年喜歡上的人,
會是你一輩子最念念不忘的人。
我想我很高興,
我把人生將近十年的光陰都獻給他,
從懵懵懂懂的情竇初開,到15歲的半青春。
而終於我不用在我未來的人生裡永遠只回憶同樣的一段小小情愫。
我可以記著別人、念著別人。
偶爾也許可以,在兩鬢斑白時候,和身旁那人,一同言笑當年,我曾經花了近十年的時光,那麼的喜歡過一個人。
然後我不會後悔。
是他的出現才造就了現在的我。
任何人的存在對於我來說都是最重要的、完成現在這個我的元素。
少了任何一個,我就不會是我。
我把我的青春給你,
不是因為想換取和你的婚禮,
而是在最美好的年華,
遇見了最耀眼的你。
所以我,必須愛你。
謝謝你,出現在我的青春裡。
璀璨了我的歲月靜好。
明媚了我的現世安穩。
-陌上花開
※其實本來是昨天要發,但是手殘黨按到返回鍵,文章就跟我說債賤了
。・゚・(ノ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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