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要來討論最近炒的沸沸揚揚的問題
同性不同性😂
有想法都來說說看
非常歡迎,但是不要吵架😂
正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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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來,男屬陽,女屬陰
正所謂陰陽交合(男女在一起)
不是沒有原因
姑且不論生育
也不討論古人也有同性
你們覺得同性真的可以?
假如可行,那為什麼還要公投?
當初制定有關婚姻的法律
為什麼沒把同性戀考慮進去?
因為同性戀只佔了極少數
你/妳是同性戀?
抱歉,我無法接受
人家反對說藐視人權
人家支持說同性該死
這是什麼邏輯?
互酸?
雙方可以低調點嗎?
不支持的,都已經被搞到要公投了
我們還能怎樣?等判決吧!
就算過了,也只能接受
沒過?
我只能說
意料之內
支持的,就投你/妳們的
高興就好
公投過了
就……好好慶祝
沒過
也別噴人家不注重人權
在團體內,我們習慣排除異己
不跟我們一樣
那就自立門戶
就算自立門戶
也自然有人噴你/妳
好好想想是不是這樣
如果接受不了人家噴你/妳
何必當被排除的那個?
我可以坦蕩蕩的說,我不支持
我討厭,覺得噁心
但這些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
該來的總會來
生活不會變
所以
做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以上是我的看法
你/妳們覺得呢?
10/24天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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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我非同,但看完你的文蠻不舒服 額 團體內習慣排除異己? 我以為是互相尊重,你的團體蠻特別的 多數人是異性戀然後? 文化尚有主流跟次文化之分,多元文化本是互相尊重互相包容。 希望原po跟所有反同的都是所謂的「正常人」,不要有任何一點與眾不同之處 所謂天才所謂智能障礙者都不屬於正常人的範圍,然,他們就該死嗎?他們就噁心嗎? 你覺得同噁,我認為你的想法更令人作嘔。 同性戀有原本就是也有後天造成 當你深愛上一個人,他叫你不要愛他,你辦得到?什麼叫何必當被排除的那個?原po論點荒謬 你有想過為何男為陽女為陰嗎?古人定的就是對的?哥白尼曾提出日心說、托勒密曾說地繞日是圓形軌道、道耳頓更說過原子是不可分割的,偉大的科學家都有可能有謬誤,況論毫無依據而定出的陰陽之說。 原po說自古以來男屬陽女屬陰,那自古以來也有同性戀、男寵,為何原po單論陰陽卻避之而不論? 至於同性戀只佔了極少數這點,如果是這樣,加拿大美國所佔的極少數人口就能促使他們公投通過?佔了極少數的是不會被注意到的,只有佔比足夠這件事才會被重視。
匿名
如果只是單純結婚是不會影響 但是那個法案內容就是有一些奇奇怪怪可以鑽漏洞的地方啊! 只要改掉 我想應該沒什麼問題🤔🤔
匿名
我11樓 當然可以有想法 說說看吧 我很好奇 我想看看阻止不相干的人結婚是什麼神奇的想法
匿名
反同+4(我全家) 別人結婚會影響小孩的價值觀啊 而且公民課本至少三滿頁都在幫他們講話 不爽
匿名
結婚是不會怎樣 但是附屬的法案內容就不能令人接受 憑什麼異性戀多P會被視為糟糕的行為 同性戀不會?! 既然已經知道法案有這個漏洞又不能改 那當然要不支持啊~
匿名
別人結婚會影響你什麼? 影響小孩價值觀?→同理,一個家庭重男輕女覺得女生天生就是下賤,所以男女平等影響小孩價值觀,所以不應該立法讓男女權利平等 還有沒有其他說詞? 你是可以討厭可以不喜歡啦 但剝奪人權到底?
匿名
匿名
匿名
法官釋憲不給結婚就是違憲 公投是投辛酸的?
匿名
披著自由意識外皮 不知道撥開會是什麼 歧視?恐懼?我爽就好?
匿名
原po覺得29樓的例子不足以證明是吧 我可以告訴你 這其實很常見 只是你沒看到/不想看到/拒絕看到
唯一想改變的不是你的的想法 是態度 自己討厭不構成可以剝奪別人人權的理由
我發現樓上反同的大多數都是匿名欸XD 我非同,但支持 我家人都萌萌....== 說真的,我周遭許多朋友都是同性戀,他們人很好、很友善,憑什麼他們以後沒辦法結婚、得到他們應有的保障?! 至於公投...唉... 大法官都釋憲了,同性戀結婚是他們的權利 這次反同的公投是要不要立專法... 樓上要酸的先搞清楚好不好😟😟
匿名
我40樓 首先 這個技術並不是特別為了同性戀者特別發明 其次 這個技術已經成功了 雖然實驗對象是白鼠 但這是一個好的開始 無中生有是困難的,但技術推廣會相對容易 詳情請洽google大神
恐同被被列管為精神疾病範圍 建議去看醫生 但也只是建議
沒關係啊 恐同是病 我會憐憫你生病了沒辦法控制自己的大腦跟言論還有邏輯
匿名
什麼時候國中小公民課本才能改一改 人權明明就能用多數決解決 大眾的共識 怎麼能稱作暴民政治呢 就是看不順眼就不准結婚的概念啊 不錯不錯 很自由ㄎ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