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可能會有人覺得我是無病呻吟什麼的
但我真的很生氣
我們學校新生訓練時
管樂社會進場表演兩首行徑曲
後面,有個社團成果發表會(兩者不同天)
我是負責室內樂的人
而且我去借譜,發譜時早就聲明
我發的這首曲子
是要社團成果發表拿來用的
但是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另一批負責室外的幹部們
想要在新生訓練行徑曲就把我的曲子拿出來吹
我想請問,這樣子不就是我們成果發表要馬撞曲要馬沒曲子不是嗎
而且不覺得,兩首一模一樣的曲子
吹給一模一樣的觀眾們聽,很奇怪嗎?
為什麼我先決定,妳們還有資格跟我搶曲吹
連譜都是我去要的,妳們到底在跟我開什麼玩笑
更誇張的在後頭
我知道這件事後,很生氣且據理力爭
爭取我的最大權益
後來我們決定投票
用我借的曲子和一首舊曲子去投
結果壓倒性投新生訓練要吹[舊曲子]
結果昨天行徑指揮又跟我說他們還是決定要用我的歌?!!!
What the Fuck???
你開玩笑???
有聽過公平公正公開嗎
我先選妳衝出來搶曲
公平何在?
我們投票妳們又改回自己要的結果
投票意義是什麼???
我真的是...氣到炸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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