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想問
假如今天你喜歡的人,他確定妳也喜歡他,他會和你在一起,不過前提是他要和他原對象分手,出自於考量,他原先的對象會因為你是他對象的新鮮感而受到傷害,比如:失戀,你們還會繼續接觸這個你喜歡的人嗎?
補充:站在同理的角度看你覺得你不應該傷害一個無辜的女生,然後選擇放手,不和你喜歡的男生繼續接觸(因為你感覺的到對方對你也有一點好感)還是你會為了自己的幸福,讓這個男生自己去做決定?(就是繼續和他相處,給時間讓他想清楚是要分手還是和你在一起)
不知道會不會被嘴三觀不正還是怎樣,但就想知道大家對這種情況的看法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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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別人都說自己的愛情自己追 所以別人會失戀只是她的必經之路 況且男生的心已經在我這了 沒人愛的才是第三者啊 我會選擇跟那男生在一起是因為我的心在他那 他的心也在我這 只要不滿足這兩項裡其中一個 我就不會跟他在一起 要是哪天那男生也因為感覺問題喜歡上其他女生 我也會在發現後選擇說開分手 心不在 留著也只是浪費時間 何必貪戀那一支花
第二段我認同 哪天他喜歡上了別人,我也該認的
匿名
我是2樓 自己的生命 的青春 的愛情 為何要成全其他女生 她傷不傷心其實不能算是我的錯 本來他們之間就沒有那感情了 分手是遲早 她的傷心也是遲早的
謝謝你,只是擔心他萬一和自己一樣是初戀怎麼辦 總之,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