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預防針如下
只單就自己所經歷過的、所看到的發表
不會完全正確,只是個人看法
本文開始
愛情,人類渴望的
渴望一個人完全的了解你的好、你的壞
渴望一個人在開心時與你分享,
渴望一個人在失意時倚靠妳,
渴望有一個人跟其他人不同,能夠理解你
妳相信了一個人,妳與他相許終生
自認為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卻不過短短一載,你兩手一攤
頭也不回的離開了,留下的是憂鬱的她
只剩幾千塊的提款卡,留下的是兩個懵懂的孩兒
那刻,我知道了,愛情不是我所想像
幾年,我也談了第一段感情
開心嗎?美好嗎?
是,不過僅限於結束前
自認為值得相信的他,與她走到了一切
我,又被留下了。
在這六年,兩次的實例,我還能相信嗎。
六年後,又一段的感情。
不過這次,是我親手扼殺,不經他人之手。
因為,我不想再被丟下。
因為,我忘了,忘了愛的感覺,忘了怎麼愛一個人。
愛情,還值得相信?
與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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