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笨蛋如我
因為把身份證搞丟了
跑來戶政事務所補辦身份證
結果在戶政事務所
遇到一對來辦離婚的夫妻
離婚需要公證人
他們現場人數不夠
就一直拜託我 簽個名就好
然後 我就幫他們簽名了
最後先生為了感謝我
還給我一個小紅包
裡面有$600
結果回家以後
把這段奇遇告訴媽媽
媽媽就抓狂了
她說什麼人都能當
就是不能當離婚的公證人
這樣是斬光別人之間的緣
會有報應的
我的反應 0 __ 0""
想問問真的有這個說法嗎Q A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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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想太多了 我讀法律系 以後做相關工作可能會有當不完的公證人 那天下的律師不就被天譴到爆 判離婚的法官不就罪惡全身 相愛容易相處難 有時候你跟對方的緣分到了 私產爛打反而是違背天意 這時候分開對彼此都好不是嗎
匿名
你有跟你媽說對方有包紅包嗎? 包紅包給你就是怕你衰,所以才包給你 而且我真的沒聽過這種說法😂 我媽都是說,什麼人都能當就是不能當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