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在的,這種文我真的不想發,因為總是在講差不多的概念
關於言論自由,我們每個人都有發表看法的權利,但應該不是只是站在你的立場開炮嗆別人吧,在我眼中不過又一個邊緣人閒著沒事幹來刷存在感,一句腦粉又一句智障的,說真的,這個我不給你檢舉彷彿對不起自己
而我們都知道的,這裡文章的留動速度是相當快速的,三篇又如何?哪怕是100篇文章,差不多頂多3天,能剩下幾篇呢?
真的是不想說了,況且對於一個優秀的人我們給與關注以及對此感到哀傷有什麼不對?
比起月經文以及這種黑特文我還覺得有文化多了,它可以讓其他不認識祂的人,再去瞭解他,把這個很棒的音樂分享給更多的人,我覺得是非常棒的一件事
至於那篇黑特文,我個人是翻白眼翻到快失明了啦,至於我會特地打一篇文來說也不排除是因為他的音樂真的很好聽,我覺得有必要為此正名,以及真的很討厭看到具有攻擊意味的文章(不檢舉它我覺得好像對不起社會)
以上代表個人立場
勿戰勿謾罵
謝謝大家又看了一篇廢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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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自己消費死者賺名氣 還想裝清高 你自己說每個人都有發表看法的權利 啊你又發這種文出來 臉很腫
匿名
我沒看到那篇黑特文所以不知道發生什麼 但我覺得 一個優秀的人離世 就出現一堆類似性質的文章 真的 看了會覺得好無聊 不是不能發文 只是可以蓋個樓留言緬懷紀念就好
對於B4的說詞我只是覺得 連人家的文章都沒看懂,而與許多大眾媒體有何不同?只是斷章取意罷了,是他那帶有攻擊意味的說詞我頗不能夠接受的,這樣是否能夠明白我的觀點?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看到我文章最後一段 以上代表我個人觀點 我真的無法理解你想表達些什麼 還有你如果在公共場合罵人髒話然後被人告公然侮辱,那麼你要在法庭上說:我只是講話比較直接一點??? 這我就不懂了
你這話說的好像 你不想上學,然後就不上學了? 不想工作就不工作了? 因為我覺得有必要,所以我還是發了 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