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11240281.aspx
這大概是我自從這次公投結束以來看到最好的消息了
看到護家盟剛剛發的自嗨文章馬上被打臉的感覺真舒爽
我也立馬把新聞貼給他們了,等著看他們怎麼應付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釋憲文
未看先猜:釋憲無效、司法不公
(咦?話說他們好像之前釋憲那天就用過這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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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不看內文的嗎? 它的意思只是 到時候專法不能違憲而已
匿名
他們不是揚言抵制憲法嗎XDD 憲法法庭他們家開的意思ww
匿名
司法院表示:立法機關尊重公投結果,並採納為立法、修法方向,但無論公投結果為何,仍然不能違背憲法及大法官會議解釋 換句話說,公投結果 民法不改,立專法 並沒有違憲 當時大法官解釋是 因為民法沒有保障到同志 因此要在本解釋公佈後的兩年內 完成相關法律之修訂 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因此沒有說一定會是民法!! 但還有一種可能 如果在108/5/24 還不能達到上面解釋的要求的話 就會直接進入民法婚姻章 也就是說,民法這條還是可以改的 前提是專法要能達到上面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