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我想請問三個問題
1.學生的身分是任何時間點?還是穿著校服?
2.學校所能干涉的範圍可以離校園多遠?
3.我是擁有合法駕照的學生在路上騎車 教官是否有能力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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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不能騎車ㄅ 其餘放學時間 或者要上學 可以騎車 應該是不能干涉ㄉ 而且你有駕照ˊˇˋ 可以讓家長跟學校反應喔 ="=
匿名
我是樓主 學校今日因說教師行車記錄器拍到我穿校服 因此記我一隻小過 下次就是大過 我問教官 那請問我穿著便服是不是還能被記 教官回答 你穿著便服只是降低我記你的風險 我只要認出是你 不管有沒有校服 我都有權利記你大過B1
= =你教官有病吧 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0條規定 考領普通駕駛執照、輕型或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須年滿十八歲,最高年齡不受限制 既然你以年滿18歲且有考取了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 那學校是沒有任何的權限可以限制你騎車到校 但前提是 機車的來源要是正當的且你的監護人必須同意 如果校方還是決定要記過處理的話 建議你 在收到警告通知書次日起 二十日內以書面向學生申評會提起申訴 (實際幾天 請依照你們學校的為準 如果過期了 就無法向學校申訴) 如果學校招開申評會的結果還是維持原案(記過) 你可以向當地的教育單位提出申訴 擷取自google :)
匿名
B3 教官搬出校規 禁止學生騎車上下課 但我的觀點是今日我是穿著「便服」 目的地也離學校步行要走10分鐘 教官又說但是你的目的地是來上學 我覺得目的地這種東西很主觀吧 今天我喜歡穿著便服到學校附近早餐店吃早餐在換制服上課 應該是法律給我的權利吧?
匿名
補充 學校校規:無駕駛執照或有駕駛執照未依學校規定駕駛汽(機)車上放學。初犯者小過 B1 B2B3B4B5B6B7
匿名
到時候你們學校在確認記過之前應該會先召開獎懲委員會~ 然後裡面的運作是投票表決決定是否該記(有兩名學生代表) 也會邀請你的家長來陳述意見 我建議先去找你們學校的學生代表講一下你的實情以利他到時候為你發聲~(只怕他是不敢講話那種尸位素餐的人==)
匿名
那很明顯你們的校規違反了明確性原則 之後跟學校吵儘量往這個點鑽~ 建議還是家長出面比較快(如果你家長挺你的話)
匿名
B15 B16 我想請問 我爸媽對此一竅不通 甚至認為被抓就被抓 給他記 但我覺得這樣並不是長久之計
匿名
B20剛剛與我學校比較理性的公民老師討論 學校命令確實缺少明確性 如果你穿著便服 他還記你過 那便違反憲法 重點是 惡法亦法 這段時間犯錯還是算數的 他給我的建議在這邊給你參考 去找你們學物主任 跟他理論 提出你的想法 至於能不能成功 我還要在試試看 個人認為 爭取自己的權益是正常的 不用害怕 這世界並不是老師說什麼就是什麼
匿名
各位所有有留言的朋友們 我想在多請問一個問題 今日教官向我說明校規 說我因為學生身分不管假日 平日 便服 校服 有無駕照 都是不能騎車的 而學生的定義是 你的學籍在這所學校之中 我詢問教官 那我六日穿著便服幫我爸媽買早餐中餐晚餐宵夜=違反校規 教官說如果有人檢舉 拍到 有可以認出是你(包包 鞋子 衣服 外套 車牌 )都是算數的喔 都可以依校規記你大過
匿名
B22我們是初犯者小過喔 再一次大過起跳 我還蠻想看到我因為騎車被記3大過是不是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校規的效力應該不會比法規大吧 反正如果沒有辦法就鬧到教育部再不行鬧到新聞上吧,不然騎車出去買個東西被看到就記過不是很... 而且有駕照,而且影響畢業和升學
匿名
B26 違抗了我們學校也沒有地方可以申訴 不可能因為這種事情而鬧上法院吧 唉 高中生的權力真的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