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僅代表個人立場及想法,不代表Meteor全體版主或版務的想法。如果有問題以及建議,歡迎在留言提出,我會樂意認真看待每則留言並做出回應。
究竟版主能否擁有看見匿名的權限的資格呢?在這裡提出我一些微薄的看法。
首先,以音樂版版規為例,我們並不會水桶初犯的使用者,而是採用累加制,在初犯版規的時候並不會將該使用者停權,而是提醒詳閱版規,再提出須更改或增加的部分。
如果無法查看匿名,便無法得知此使用者是否曾經違規過,且無從紀錄歸檔,便造成版規實行的困難。
再者,查看匿名並不全然只為了執行違反版規的懲處。
舉個例子,以音樂版最近的活動為例,我們舉辦的活動一人僅限投稿一篇文章,且不得重複投稿,如果有新的作品,可以更新在已投稿的文章裡面。
我相信有些人參與活動時怕被認出,不想將暱稱顯現出來,但如果無法查看暱稱,我們又該從何得知匿名的使用者是否已經參與過這次的活動了呢。
而我們查看暱稱也只是便於活動的進行與管理,並非為了個人私慾而濫用此功能。
有些人可能還不了解版主是如何查看匿名的,於是再次加上查看匿名的說明。一般而言,要是沒有權限,當你點開匿名會呈現這樣他畫面↓
但如果版主或版務等擁有權限的人點開匿名者的頭像,會等同於此用戶未匿名,可觀看學校資訊以及查看公開文章列表↓
以上為版主查看暱稱的說明,如果有疑問同樣的可以在下方的留言提出。
在此呼籲,要是有版眾因為版主此權限而權益受損,歡迎提出並質疑。並且將證據留存,才保有申訴時的相關證明。
如果之後Meteor對於版主權限方面進行修改或是撤銷此權限,一切尊重Meteor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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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板主是看得見的手,而我相信每個人都可以做看不見的手。那些亂板的人想要的就是筆戰,不理他們幾次之後,他們就沒有動力了。
可是並不是每個板都有初犯減輕處罰這種規定,總不能因為各別討論板自己定這個規定就要開放所有用戶讓板主查看吧,妳不覺得這樣有點怪嗎…
B14如果板主都像妳說的不會任意查看匿名的用戶資訊,那為什麼事情會被爆出來? 再來,累積加重處罰跟初犯減輕意思不都一樣嗎?都是你們板主自己定的規則啊,如果沒有這種規則,妳覺得板主還有什麼理由可以看匿名用戶身份?不能因為你們想要有這個規定就要用戶配合你們吧?為什麼不乾脆點,違反板規中哪條就水桶幾天,這樣不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惹?自己發文/留言前不先去看板規也不能怪別人啊 既然用戶都選擇匿名惹,不就表示不想透露身份給任何人知道,那不管是誰都不應該知道匿名者的身份吧,就算是板主也一樣,憑什麼板主可以隨意查看? 不過之後變成跟組長說的只能看違規的,應該就比較沒有問題了吧(我是還沒想到啦)
B18其實我認為加重處罰跟初犯減輕在本質上是不同的,訂定先警告後處罰是建立在人性本善的原則上,而加重處罰則是要嚴懲明知故犯的使用者,但執行的管道相同,都是必須紀錄才有辦法執行的。 我也不知道何時開始,版主可以查看匿名的原意已經扭曲了ˊˋ 我也不清楚究竟為何要濫用職權查看匿名資訊,根本沒有好處是吧,但有人講就代表或許真的有人洩漏使用者資訊,並且有發生與否的疑慮。 作為各版版主在信任這點已經無法獲得所有使用者的認同是我們的失職,當然我們會再檢討,並提出相關的處理辦法。 版主權限我想勢必會再做修改,但我只是想解釋目前為止狀況,以及匿名權限的原意。
B22看完了啊!,只是覺得B20的處置不太妥當,我相信很多人會競選板主,是因為喜歡那個板,想讓他變的更好,所以會訂定所謂的版規,會讓該板變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吧?而且若板主連訂定版規的權限都沒有,何必要板主呢?乾脆不要有人管,這樣要匿名就匿名,要違規就違規,讓meteor亂成一團算啦! 我相信選出板主的意義是管理該板吧?管理當然是需要規矩的啊!就像校規,憲法之類的!當然,我不是說板主可以查詢匿名者的資訊是對的,只是覺得樓上的解決方法有欠妥當而已~~
B24我只是針對B20的解決方法提出異議而已,你從何斷言本人並無完整爬文呢!我並不想對板主的權責提出指教,但是我認為B20的方法並不妥當,應該可以提出更加詳盡完備的方案來改善這些問題,對吧?如果你認為我的想法有欠考慮,可否請你具體點出本人的發言何處有缺失呢?此舉可使本人看問題的方面更加進步,請你指教,謝謝你
B20B21B22B24B26 我再此做出統一的回覆 此權並非版主們使用不法方式得來,而是一開始Meteor便賦予版主的權限,當時並不知道會因為這項權限引發這麼大的風波,而版主查看匿名也只是使用了Meteor所提供的權力。 且當初擬定此規範之時,並非是想無故查看使用者資訊,而是想根據Meteor所提供的權限研擬合適的規則,讓人得以遵守版規不觸犯規定,怎麼會知道Meteor所賦予的權力是版主、版務不該使用的呢? 此外,我認為這兩項版規的訂定並非毫無意義的,我當然願意相信人性本善的原則,但作為一個版規訂定以及看板管理的角色,我們也必須防患未然,避免可以亂版的使用者出現。 對於初犯免責方面是希望不要太苛刻的對於犯錯的人,或許他只是對於版規有理解不詳盡或是有遺漏的部分沒看清楚,因為點小錯誤,結果必須面對停權的後果未免也太過於嚴厲;對於刻意再犯者,如果無法對於累犯做出辨識,那麼只單純想亂版、為戰而戰的使用者又該如何處置,畢竟也無從得知是否為同一個人所犯,要是等處罰時限結束,他卻又故我的再犯,而版主無以處以更嚴重的處分,這麼相對而言,其他使用者的權益就等同於被剝奪了。 相信大多數的人都認同這世界並非全然只有黑於白或是對與錯,所以才會訂定得以讓對於犯錯的處罰規範得以伸縮的空間。 既然Meteor提供了這個權限使我們方便管理,我想不管是由任何人管理一定都會拿來好好善用,而非棄之於不顧吧。 所以才會有這些版規處理的規範存在。
B28我沒說你們是不法取得,我只是覺得既然會引起這麼大的風波,就表示普遍的價值是認為板主不應該擁有這個權力,至於那兩個規定有沒有意義應該不是這次討論的方向,就這樣看過去目前就只有這兩項規定能夠支持板主查看匿名者身份的立場,而查看匿名者身份又是普遍認為不應該有的權限的話,那這樣不管兩項規定訂立的初衷再怎麼好,在這樣的風波下它存在的必要性是不是就要再考慮了 我知道板主很幸苦,也都是第一任,板主也是人,犯錯很正常,我想大家都會很願意給板主們時間完善板規,至少我是這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