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ap.article_top.title}}
{{adMap.article_top.cta}}

🌙你到底是想怎麼樣。
感情板 {{ articleMoment(createdAt) }}

我們在4月的時候結束了這段快1年半的感情。 原因是因為他說他喜歡上了另一個女生,而在分手隔天就與那女生在一起了,對,就是所謂的無縫接軌。 從分手到現在的這段時間,他都會來我IG的匿名留言,我知道是他,這一年半的感情不是假的,所以我知道是他。 他會來留言一些關心我的話啊,要我多笑一點,開心一點,小心受傷啊,之類的話。 就在昨天,他來找我了,在遊戲上,我們一起玩了好多款遊戲,因為花了錢,我捨不得就繼續玩,但沒有去理會他。 昨天他來密我,一開始是很認真的在說遊戲的事,但後來就跟我說,他沒有把我們之間的東西丟掉或收起來,他還會抱著我們一起去買的娃娃睡覺,還問我可不可以來找我拿我寫給他的卡片(在分手前是他的生日 我有寫卡片給他)。 我真的不懂他在想什麼,不是有女朋友了嗎?還為了那女生而拋棄我,不是喜歡她嗎?我當時回他叫他去找他女朋友,他女朋友一定很樂意寫給他的,結果他說「這不一樣」「是不一樣的」。 他到底是想怎樣?害我很久沒流的眼淚,因為昨天,又潰堤了。已經結痂的傷口,又被捅了一刀。 我真的好想他啊😭😭😭 簽名檔_迷茫的月亮


  回文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adMap.article_bottom.cta}}
{{adMap.article_bottom.title}}
{{adMap.article_bottom.content}}

全部留言

匿名

匿名

B1 {{commentMoment( "2017-08-13T08:08:32.061Z" )}}

拍拍 女孩 別理他了 既然他已經選了另一個人 那就不要再管他 如果他女友發現了 搞不好還會認為是你糾纏不清 好好的當個前女友吧 放下他 好好的活給他看

拍拍 女孩 別理他了 既然他已經選了另一個人 那就不要再管他 如果他女友發現了 搞不好還會認為是你糾纏不清 好好的當個前女友吧 放下他 好好的活給他看
0
匿名

匿名

B2 {{commentMoment( "2017-08-13T08:10:59.514Z" )}}

渣男

渣男
0
匿名

匿名

B3 {{commentMoment( "2017-08-13T12:04:28.072Z" )}}

堅持不理他!! 加油 傷心是一定的 但只要走過了一切都會好的 一定要堅持隔絕他 找到一個可以投入心力的事 好好的忘掉他  假裝忘記也行 假裝久了也就真了

堅持不理他!! 加油 傷心是一定的 但只要走過了一切都會好的 一定要堅持隔絕他 找到一個可以投入心力的事 好好的忘掉他  假裝忘記也行 假裝久了也就真了
0
匿名

匿名

B4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7-08-14T18:18:02.001Z" )}}

B1 我很努力想忘了他 真的 B2 是啊 是個渣男 B3 我讓自己的生活變得很充實 還去找了個工作呢

B1 我很努力想忘了他 真的 B2 是啊 是個渣男 B3 我讓自己的生活變得很充實 還去找了個工作呢
1
匿名

匿名

B5 {{commentMoment( "2017-08-15T05:44:08.536Z" )}}

妳要過的更好給他看 讓他後悔當初的決定 讓他知道 他的做法是如此的渣 所以女孩 妳要堅持自己的想法 不要他的幾句話心軟 絕對不可以重蹈覆轍 因為狗是絕對改不了吃屎的!!!! -----曾經也被無縫接軌傷的很深的女子

妳要過的更好給他看 讓他後悔當初的決定 讓他知道 他的做法是如此的渣 所以女孩 妳要堅持自己的想法 不要他的幾句話心軟 絕對不可以重蹈覆轍 因為狗是絕對改不了吃屎的!!!! -----曾經也被無縫接軌傷的很深的女子
0
匿名

匿名

B6 (原 Po)   {{commentMoment( "2017-08-16T07:41:51.837Z" )}}

B5 我會的 謝謝你 無縫真的很傷

B5 我會的 謝謝你 無縫真的很傷
0


登入後發表留言






確定要刪除此文章?
🌙你到底是想怎麼樣。

我們在4月的時候結束了這段快1年半的感情。 原因是因為他說他喜歡上了另一個女生,而在分手隔天就與那

檢舉{{reportFloor? '留言B'+reportFloor: '文章'}}
檢舉{{'原po回覆B'+reportFloor+'留言'}}
請選擇刪除文章原因
請選擇刪除留言原因
您即將進入之文章內容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麻煩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一樣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閱讀,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離開
問題讀取中...稍待6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