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名稱:課業板
溝通對象:有光欸
溝通事項:
https://meteor.today/article/Jm8xN8
看檢舉紀錄,有人「依序」檢舉了B22、B17、B13、B16 「中傷、謾罵、言語挑釁」
不知道是全部成立還是如何,課業板板主不只水桶這隻帳號七天,且刪掉了這四則留言,而且印象如果沒錯,連B35也被刪掉了(是尾段的留言所以有印象,似乎是指資料錯誤和某一現象要當作立論證據必須有哪些先決條件)。
請問是這五條留言「都」有問題嗎?
能不能請課業板板主挖出紀錄並明示呢?畢竟我也無法完美重現那五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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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留言
https://i.imgur.com/xvzTaHg.jpg https://i.imgur.com/2bDE5XW.jpg https://i.imgur.com/Gsff88g.jpg https://i.imgur.com/FcBUk9e.jpg https://i.imgur.com/HYOWkMe.jpg
請明示個別的問題點,謝謝板主。 然後怎麼又多一段?我之前CTRL+F「本留言就像流星一樣,一閃即逝」時只有7個結果,扣掉兩人留言自刪的各一段,只有5段。
依照《Meteor板主規定與選舉辦法》板主接獲用戶檢舉後,依規定行使職權義務,經板主查證屬實,進行處分。 用戶涉及本板板規第七條第一項:「對個人、族群、學校、科系、特定團體或組織進行言詞侮辱、歧視、謾罵、威脅恐嚇、挑釁或引戰。」 依照板規第十一條:「嚴重違規得給予水桶處份。初犯者三天,再犯、累犯者得加重處分且累加得累罰。(第十一條第1~3項及第9項例外,初犯者七天)」逕行水桶處分7日。 並依板規第十條:「刪文處份係指刪除違規內容,且不會針對刪除之內容進行備份。若違規情節不嚴重,經提醒後六小時仍未改善將直接刪除(00:00~07:00不列入計算)。 」刪除違規留言。
所以板主覺得「這六段都違規了」?能請一一詳述嗎?
理由書如下: 1.承如本板置頂公告所揭示,本板供用戶提問、討論課業相關事項,用戶於發言前應自己審酌用詞,不應蓄意與他人引發紛爭。 2.用戶已多次遭不同用戶舉發同一事項,顯然並非為板主主觀刁難。 3.本板尊重用戶言論自由,但並非供用戶隨意反駁、斥責他人言論,用戶可發表意見供原文作者參考,但並無必要故意與其他用戶爭論,用戶此行為視同引戰。 4.板主依職權刪除於留言區內明確標示反駁、斥責其他用戶之言論。
板主刪除內容如上,共計5則,請用戶自行注意。
所以板主覺得我 「『隨意』反駁、斥責他人言論」? 「『故意』與其他用戶爭論」?
如理由書所陳述,並非板主認為,而是用戶以多次因同一事由遭到舉發,實在難以取信說並非故意。
等一下,板主你這樣好嗎?看起來板主不認為我隨意。但怎能因「多次遭不同用戶舉發同一事項」就認定「故意爭論」呢? 板主也能看到整篇留言,應當能清楚的知道我該篇的留言都是有脈絡的。而「故意爭論」在我的理解中是「無理取鬧」,而且「內容無太大意義」的,白話點則是「沒事找事做」,還是說「不斷的跟同/不同人交流討論」也是「故意爭論」呢?原來我那麼多的「敘述和論證什麼都不是」......
此案板主已依職權義務回覆,若用戶不服,應依板務申訴板程序規定逕行申訴,板主不再回覆。 11.0課業板板主 有光欸
了解,謝謝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