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我覺得長這麼大,都唸碩士班了,應該多少要去工讀賺錢(也賺一點職場經驗),目前自己兼顧兩份兼職,雖然沒法做到完全自給自足,但算是有賺到一定的生活費
男朋友則是老神在在,唸兩年了都沒想要找工作,一直嚷著自己太多遊戲片沒玩、很多書沒讀完之類
最近終於說想找工讀,我找了一些招聘廣告給他(都找學校裡面的),他都嫌工時長、工作內容不喜歡等等
這樣不積極的態度令我不太滿意
可是他正好是家裡環境不錯,每個月都能給他一大筆生活費
我就想到底是我太嚴苛了嗎?還是其實如果他家裡付得起、家人不介意,作為外人的我也沒什麼資格在那邊抱怨?
不知道各位面對這種情況會有怎樣的感覺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全部留言
現在去打工只能領底薪 等畢業後一樣的工作時間薪水可能是2-3倍 所以在經濟允許的情況下為何要在讀書的期間去打工
除非經濟狀況 不然學生時期打工很虧的 學生時期是學習成本最低的時候 也是能犯錯的時候 建議把時間花在準備交換學生 語言檢定 研究所 寫程式 打工換宿 實習 創業 辦活動…… 真的要打工的話 打工收入=金錢收入+技能學習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