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現在學弟妹是怎樣,愛嗆敢嗆卻還要
匿名,你們知道只要在網路上發出公然侮辱
他人或誹謗他人的言論,被他人截圖其實是
可以直接到警局報案的嗎?
在幾周內警方就會調該網站的資料來查詢
你/妳的個資,最後就看報案人是否要起
訴,如果要起訴就準備跑法院了。
匿名,有用嗎?!!!
進的了鳳中,我相信智商都有一定的水準,
有些事該做不該做自己要拿捏分寸,過頭了
誰也幫不了你。
我其實不太懂你們到底在吵啥,畢竟離開學
校一年多了,但是看到你們發文用詞真的很
糟糕。有趣?刺激?好玩?等到上法院就知道
好不好玩了!
by學測沒考好只好去警校混日子的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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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老哥 現在網路妨礙名譽起訴率不到5%== 筆錄做一做 偵查庭開一開 你不和解 通常都不起訴結案了
匿名
B1 通保法是限制檢察官 通常警察局的偵查隊會先查好所有詳細資料再交給檢察官 而如果檢察官有需要調資料被通保法限制 也可以請警察調資料後交給檢察官 這樣就不再此限了 所以根本沒有躲避的空間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