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我女友在不到兩個月前找到一份711的工讀
但這個月下來 常常明明到11:00的班 卻只要忙到11:30甚至是12:00多才能下班
甚至正職還會要他把事情做完再走 一直塞工作給他
我女友一開始表示他已經下班了 正職還情緒勒索他說:「隨便你啊」
聽他說他們店長都說 「事情做完才能走 沒做完會叫回來做 」因為他也是第一次打工 不懂到底什麼工作是他份內的 每次都只好摸摸鼻子做下去
另外店長還表示上6:00的班5:45就要到 遲到一分鐘扣10
所以我想問一下 對於一個時薪工讀 這些要求是合理的嗎?
如果不合理要申訴 可以到哪些機關申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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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正常 公司規定上班前15分鐘要到崗交接班 做7-11店員很賽的就是很難準時下班 事情還一堆 大多數的店長真的會要求做完才准下班 本人剛做幾天就一直被拖下班時間 總之 7-11真的不好做 如果可以建議你女友換份工作 畢竟7-11也不可能是她人生永遠的工作 要磨練可以 但先從簡單的做起 一開始打工就做7-11真的吃力 薪資一樣但事情多超級多 時不時還要遇到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