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來源→→東森新聞
網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03/913207.htm
1990年,台北市南港有一位小六女童遭到姦殺命運,當時因找不到兇手而變成沒破的懸案,但警方始終保留女童身上採到的精液。
2011年四月,女童案終於有了曙光,男子蔡榮樹因犯性侵案被逮捕,士檢比對DNA發現,
跟女童姦殺案的檢體一模一樣,更查出其兄蔡榮源也是共犯,宣告偵破該案,並依強姦殺人罪起訴兩人,女童命案終於得到真相。
1990年5月7日午間,蔡氏兄弟在南港一帶喝酒後,就帶著膠帶保險套等物品,假裝是家長要送便當,混進去成德國小,看到有一個女童在走廊,就假扮老師,要他到學校頂樓幫忙,女童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經踏上死亡不歸路。
跟隨兩兄弟上樓後,女童當下被蔡氏兄弟一把抓住,先用膠帶綑綁上半身,之後輪流對女童性侵,弟弟蔡榮樹因為沒戴保險套,還射精在女童體內,留下證據。
兩人擔心女童叫救命,除了用膠帶矇住女童的臉,還用手摀住女童嘴巴,輪姦結束發現女童已經死亡,匆匆逃離學校現場。
警方調查多年,狼性不改的蔡榮樹在2011年於高雄又性侵一女國中生被抓,警方比對檢體,赫然發現他就是1990年那匹惡狼,但哥哥蔡榮源矢口否認犯案,檢察官因此對哥哥求處死刑,但蔡榮源逃過死刑被求無期徒刑。
只是後來案情又有翻轉,蔡姓兄弟檔到了士林地方法院,哥哥蔡榮源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蔡榮樹則被判無期徒刑,總算還了女童一個公道,但姦殺人不用判死刑,又是一個讓人嘖嘖稱奇的案例。
有鍵盤法官要開釋一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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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只有我覺得無期比死刑好嗎? 畢竟死刑他馬上就結束了,但是無期就等於他要一直關著,要是被放出來還會被大家投以歧視的眼光、承受殺了人的精神折磨 要這樣活著比死還痛苦。
匿名
一槍斃命的確不夠爽快 但監獄當中無憂無慮 每天混吃等死 還可以打球運動 也不用煩惱沒飯吃 重點是所有的費用都是人民買單 相對於受害者家屬一輩子走不出傷痛 不覺得真的太便宜了嗎?
匿名
我倒是覺得死刑並不會不好 看過訪問判死刑定讞的囚犯 他們說每天聽著執行者走過 都會怕是不是輪到自己受刑 那種恐懼感讓他們害怕黑夜 並非這種折磨對犯人是好的 而是因為個人覺得無期徒刑 在台灣對他們根本不痛不癢 每天打球勞動吃飯還不用錢 是花人民辛苦工作的納稅錢 表現良好大不了十幾年假釋 出來一樣一個人好好的站著 也難保他們不會再次去犯案 覺得如果有需要就應該執行 而非每次參考過往案例判刑 那每個人都無罪還有天理嗎 或是仿照香港執行公開鞭刑 當然我覺得應該是不可能的 這麼做的話治安應該會更好 能遏阻大部分有犯罪想法的 能讓大家知道犯人加以防範 並且讓罪犯受到輿論的壓力 這麼做著實比死刑徒刑有用
匿名
B5 受刑人在監獄的確有工作,有自己的收入,但不多,生病醫療費用依然是全民買單,就算有健保,健保的錢還不是全民買單?在台灣,養一個受刑人平均每年花15到17萬,這樣值得?且約20年後,他又可假釋出獄,又是條好漢,若在被關,他也無力工作,就完全的靠國家養了,直到老死,處理屍體火化等都要花納稅人的錢,除非他有後人願意負擔,所已花一點子彈錢還是比較值得。從來沒有一種刑罰能真的阻止人犯罪,說什麼警惕來嚇阻人民犯罪都是太過理想。我認為嚴懲就是大家討回一個公道而已。我認為應該恢複絞刑,更能羞辱罪大惡極的犯人,且可重複直行,例如他被判兩個死刑就吊他兩次,第一次斷氣前切斷繩子,休養幾天在來第二次
B8 謝謝,只是我個人想法而已 至於排版的話,可能是我有時候 會有點強迫症(?之類的吧應該… 覺得台灣有時候法律判的太輕了 反倒像在保護壞人,折磨受害者
匿名
要是是我 那種罪大惡極的犯人 不要判死刑 國家花錢教育他也花了很多錢 把他當做奴隸用 一天工作18hr 沒做完一個段落不准吃飯 這樣才發揮他們的最後價值 其他保險也免了 管他的 死了就死了 反正原本也是死刑 反正這種人也沒有資格有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