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屆時事板板規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Meteor時事板(以下簡稱本板)以促進用戶理性討論、獨立思考、增進對社會情勢掌握程度、培養良好公民素養為設立目的。
第2條
除違反本板板規或Meteor使用者條款等規範之文章外,一律受言論自由保障,板主不得干涉。
第3條
本板將設置審核欄,針對檢舉進行回應,並公布處分決定。審核欄之使用,另於第三章第二條、第三條定之。
第二章 規定
第1條(文章字數規範)
所有文章須達三十字。
第2條(標籤規範)
文章標題前應加上「#」分類標籤,且標籤應為下列七類之一:
(一)#討論:與用戶討論議題或對議題提出疑問之文章,如引用資料需附來源。
(二)#社論:針對社會議題之個人評論與心得文章,如引用資料需附來源,惟不得全篇引用他人之論點。
(三)#新聞:任何僅以新聞為完整內文之文章,文章內應包含媒體名稱、完整新聞內文、完整標題、原出處網址,且須包含至少十五字心得。
(四)#快訊:與時事相關之即時性訊息之文章,且訊息來源至多與發文當日相隔三日。如引用資料需附來源。
(五)#分享:任何僅以他人時事相關之文章(新聞除外)。文章應包含來源名稱、完整標題、原出處網址。
(六)#懶人包:用作提供議題的懶人包,其必須具備議題之背景資料、正反論調等內容,並確保內容雖然簡短但全面。
(七)#公告:僅供板主使用。
若因活動而新增臨時分類標籤,得經板主公告其有效期後使用。活動結束後,將即時停用。
第3條(言論規範)
禁止發表或進行人身攻擊、誹謗、欺詐、針對性辱罵、猥褻等貶低他人之言論與行為。
第4條(隱私管理)
禁止公開個人資料或交換具可辨認個人身分之聯絡方式。
第5條(禁止其他空間)
Meteor時事板只有Meteor系統內一處官方空間。
禁止以Meteor時事板之名義開設其他討論空間。
第6條(禁止洗板)
禁止無意義貼文、留言洗板、多板發文及蓄意鬧板。
第7條(禁止廣告)
禁止發表具廣告及宣傳內容。
第8條(其餘條款)
不得違反其餘 Meteor 使用者條款。
第9條(IG帳號規定)
發表文章得附IG帳號宣傳,惟該帳號需符合非營利、非個人、與時事有關之規定。
第三章 檢舉規定
第1條(檢舉方式)
僅接受依Meteor檢舉機制及站內信提出檢舉。
第2條(板主義務責任)
板主收到前條指定之任一渠道首個檢舉後,需於36小時內審核該文章(留言)是否違規,並將結果公布於審核樓。若板主決定刪除文章(留言)或水桶,則應同時註明。
第3條(審核樓管理)
審核樓除板主外,禁止留言。
第四章 權利救濟
第1條(板眾提出救濟前之義務)
提出任何權利救濟要求前,應先檢查審核樓了解被刪文或水桶之緣由。若無故提出權利救濟要求,板主得不予理會。
第2條(權利救濟規定)
僅接受依Meteor板務申訴板標準流程提出溝通要求。
非依此條規定提出權利救濟要求者,板主得不予理會。
第3條(權利救濟流程)
依前條規定提出溝通要求者,須確認溝通文章格式無誤,且能清楚表達其溝通訴求。
若須提出辯解,應根據板主之審核確定緣由提出。
若針對溝通結果不滿或板主未回覆,得逕提出申訴,由Meteor官方團隊處理訴求。
第五章 罰則
第1條
違反第二章第一條、第二章第二條者,經板主或Meteor板務部提醒六小時後未改善得刪文處理。
第2條
違反第二章第三條、第二章第四條者,刪除其文章(留言)處理,情節嚴重者得併處水桶三至十五日。
第3條
違反第二章第五者,處水桶三十日。
第4條
違反第二章第六條、第二章第七者,刪除其文章(留言)處理,併處水桶七至十五日。
第5條
違反第二章第八條者,視所違反之內容處水桶三至三十日。
第6條
違反第二章第九條者,刪除其文章(留言)處理,併處水桶七日。
第7條
違反第三章第三條者,刪除其留言處理。
第8條
一個月內違反本章所註之板規多於三次者,則視為累犯者。
累犯者,得延長其水桶時長最多二分之一。
若罰則本無水桶一項者,累犯者仍得處以水桶七至十五日。
第9條
違反板規,且有侵害本板言論自由之嫌者,得延長其水桶時長最多二分之一。
備註
習慣法之應用:本板規未明文規定者,習慣法適用之。
本板規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本公告前所發佈之貼文(留言),依第14屆板規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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