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0325-新舊聞「陳篡地-是醫生也是游擊戰士」「自由經濟區的安全威脅」
時事板 2019年3月25日 11:19

「這些國家...獨立後經濟更好!」 https://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4335963 ------ 今仔日0325新聞:「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安全威脅,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安全威脅(蔡松伯)-變相開放中資進入,人民喪失更多機會,自由經濟的精神是增加「競爭程度」,並不會直接提升「競爭力」。產業競爭力的提升,必須要在多元、開放下的競爭環境,經歷淘汰機制才能脫穎而出。 但自由經濟示範區事實上強化政府補貼的氾濫,也增加中國介入台灣的機會,使台灣產業無形中依賴兩岸政府的政策,人民將在自由經濟的名義下,喪失更多經濟機會,取而代之是自身與國家的安全問題...」 https://goo.gl/7Wz3Dj ------ 陳篡地-是醫生也是游擊戰士 228屠殺爆發後,台灣各地紛紛武裝起義。在雲林也有陳篡地醫師所組織的「斗六隊」民兵,保衛鄉里和抵抗中国軍的濫殺。並帶隊攻打當時由中國軍所佔領的虎尾機場,終於攻陷機場後,接收槍械彈藥退守至斗六。而在大屠殺時,也與中國軍有一小段市街戰,最後他不想讓家鄉陷入戰火,而再退至古坑山區進行游擊戰。 ___ 為什麼陳篡地是個醫生但卻會使用武器進行游擊戰呢?這須了解到他的背景。 陳篡地,家中開武道館,因此自幼習武。在日治時期就讀台中一中,畢業後赴日就讀大阪高等醫學專門學校。期間加入日本共產黨外圍組織「戊辰會」,雖然最後被日警逮捕,但也由於在校成績優異,教授將他保釋並給予補考機會。 畢業後回台,先後在斗南、斗六開業行醫。也由於對待病人慷慨好善樂施,而獲民眾愛戴。 二戰期間,被日軍調至越南當軍醫。但搭乘的「靖神丸」卻不幸遭敵機攻擊而沈船,就這樣倖存的陳篡地和其他幾名醫師,在海上漂流幾天後,輾轉來到越南西貢的醫務營。但也在因緣際會下認識越南共產黨,就在越共的幫助下逃離日軍,進入叢林打游擊戰,並認識了越共將軍武元甲,和後來成為越南國父的胡志明。 二戰結束後,陳篡地在越南看見了蔣介石軍隊企圖接收越南的樣子,因此他非常擔心台灣。欲返台時,越共贈送他許多武器讓他在海上遇上海賊時可以防身,但誰知道這些武器在一年多後竟也派上用場。 ___ 1947年3月14日,陳篡地的「斗六隊」退至小梅山區,16日與中國軍發生激戰,19日起開始持久戰,陸續向山地撤退。直到4月6日兩軍在小梅、樟湖戰鬥,最後民兵還是不敵中國軍而瓦解。但是陳篡地和其他殘部依然進行游擊戰。 最後陳篡地回到二水老家的後山藏匿在山洞裡,長達六年,每天抱著武器決心與軍警一決生死。而這期間他的家人一一遭當局逮捕和槍決,但還是無法逼出他藏身之處,一家人有著堅定的向心力。 但後來中国政府還是知道他的藏匿地點,雙方談判後,陳篡地同意「自首」。陳篡地最後被軟禁在台北太原路上開設診所,以便特務就近監視。晚年他將行醫的收入,用於照顧當時幫助他藏匿的親友們,直到1985年過世為止。 陳篡地因而被稱為「二二八最後的戰俘」。 #taiwan228 #taiwan22871 ------ 【讓我們以陳澄波之眼,重現臺灣】 3月25這日是美術節,但在這天,臺灣畫家陳澄波卻因 228 事件遭到中國民政府軍隊處決於嘉義火車站前。在彼時不安定的環境中,幸虧有妻子張捷的堅強,用餘生守護了陳澄波的藝術作品,我們才能親眼見證他璀璨的創作生涯。這張〈我的家庭〉,正是陳澄波送給家人最溫柔的回憶,也說盡大時代下的動盪與分離... https://www.facebook.com/KUNPUTW/photos/a.940051272765544/2012576972179630/?type=3&permPage=1 2019.3.23明世界~台中火車站前演出~~ 二八風雲~陳竄地醫生的故事---★0317~0407,台中-自由之路藝術節 https://www.facebook.com/cultureaction.tw/photos/a.811949808951764/1621052828041454? ------ The wings of Formosa 許多從夢中醒來的掙扎,應該只有台灣人通(能)體會? https://goo.gl/KSUJgq Test。(大圖,7016/9933 壓縮,小部份無清) 原圖: https://chunsiangku.prodibi.com/a/mrrmx4j9ge864q1


  回文

全部留言

目前沒有留言,快來搶頭香!


登入後發表留言






確定要刪除此文章?
#閒聊 0325-新舊聞「陳篡地-是醫生也是游擊戰士」「自由經濟區的安全威脅」

「這些國家...獨立後經濟更好!」 https://i.imgur.com/ehLaQWK.jpg

檢舉文章
檢舉原po回覆B0留言
請選擇刪除文章原因
請選擇刪除留言原因
您即將進入之文章內容需滿十八歲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若您尚未年滿十八歲,麻煩點選離開。若您已滿十八歲,一樣不可將本區之內容派發、傳閱、出售、出租、交給或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瀏覽閱讀,或將本網站內容向該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

離開
問題讀取中...稍待6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