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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列國高中部定課程 預計111學年上路
課審會審議大會109年度第一次會議今天(25日)召開。對於「國家語言發展會」要求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都將國家語言列入部定課程,教育部25日起展開審議程序,預計111學年度上路。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教育組長張永傑表示,108年1月9日發布的「國家語言發展法」,明訂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其中第九條要求,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
張永傑表示,對於中小學列入部定課程的期程,「國家語言發展法」第18條要求的是12年國教課綱(108課綱)總綱開始實施後3年,也就是111學年度(民國111年8月)。為了要趕上這個期限,教育部才展開這一波的課綱審議程序。
張永傑說,今年度課審會,主要就是處理「國家語言發展法」與課綱相關的議題。現行制度下,國小是一週上一節本土語言(包含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國高中則是選修。
按照國家教育研究院擬定的總綱草案,111學年度起國小、國中每週都必修一節本土語言,高中則是3年內要修完2學分。除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也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納入手語,再加上馬祖使用的閩東語,都會納入課程的選項。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73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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