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
一直覺得這題很怪
A選項因為他們結婚前就約定了離婚後的財產分配情形 違反了結婚以永久為目的的善良風俗
http://i.imgur.com/YavoGED.jpg
但如果是這樣
臺灣的約定財產制 也有討論到離婚後的財產分配
那這樣不就也違反了嗎??
http://i.imgur.com/RpKSzki.jpg
公民小達人幫幫我QQQ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全部留言
嗨同學妳好~ 婚前契約在臺灣不一定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噢! 其實現在未婚男女訂定婚前契約還蠻普遍的,內容可能包含子女姓氏、婚後住所、財產分配和家務分工等等。 但是若是有涉及「有什麼條件可以離婚」或是「性拘束」等違反善良風俗的條文在法律上就會無效噢! 題目的敘述稍微死板了一點,但是若是把觀念拉寬一點來看也是合理的噢!
匿名
B2 謝謝 那請問為什麼c不能選呢?? 約定財產制不是要以書面契約約定雙方間財產關係嗎 如果婚前協議書內容有提及離婚後的財產關係 那是否也要是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