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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自己要先想清楚自己做了什麼事哦! 這件事比抓內鬼重要 至少要知道自己言語帶給別人的嚴重性
當初她帶給我的傷害 她好像也沒發現 我承認我昨天是故意的 詳細原因如果你應該也不會有興趣吧
匿名
那是你們之間的事😂 但在公開的地方人身攻擊本來就不當 希望你能好好跟他道歉
欸都 我不道歉只是因為 他也在公開的地方人身攻擊別人 她道歉我就道歉 就這麼簡單
匿名
分手後就安安靜靜過自己的日子吧! 沒必要影響到對方 因為你們也沒有關係了 何必攻擊
好好笑 我當初也是這樣想的 但看到她在那篇文底下的留言有點無言 然後嗯對 我就嘴賤了 之後不會這樣ㄌ 謝謝你的指教
匿名
B14 大概就是女生發了一張他們在講壞話的截圖 但其實他也沒觸法呀 他沒公開到個資 詳細撤文的原因我不太了解 應該是害怕吧 在那麼多人面前被罵誰不會逃避
匿名
B0 只要是先引戰的人都先該道歉啦哈哈講真的😂 畢竟你前女友也只是因為不爽你的言論
但我現在沒有她ㄉ聯絡方式 他自己刪光了
匿名
B16 簡單來說就是可撥啦哈哈~ 先引戰還以為自己是對的
我不覺得自己是對的 我知道我是錯的 我純粹為了洩憤 然後對 我真的很可悲 一無是處
匿名
自己好好想想當別人言語霸凌 不論是公開還是在群組內講 自己的感受會是如何
這個我就不發表自己的意見了 因為可能不會被接受 但還是謝謝你
匿名
可能在你看來在留言區罵他就只是不爽嘴嘴砲而已 但這帶給一個人的傷害多深你應該知道
這個我倒知道 所以我還是道歉了 雖然可能沒什麼用
匿名
過去的事是過去的事了 搞不好他也有現任了 而且你們兩個價值觀本來就不一樣 對吵架的看法也當然不一樣 你不必去爭你是對的他是錯的
是吖 沒什麼好爭的 只是直到分手的那刻 我都覺得錯被推到我身上 所以我做了昨天的事 當然我知道那是錯的
匿名
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原來是這個
匿名
那你記得分手那次他怎麼把錯推在你身上的嗎? 我覺得要解決 就要好好講清楚
就沒有很明顯 但感覺的出來她覺得是因為我的一些價值觀和個性吧 我想解決 但之前有一段對話 我就不發出來了
匿名
B26 我個人是覺得不要糾結在這塊了 女生已經被言語霸凌了 還要被告 最後如果搞到別人自殺我們自己也是兇手
匿名
「感覺」只是你個人主觀想法的關係 本人怎麼想你要親自去問她
算了吧 現在搞清楚也沒什麼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