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名稱:廢文板
溝通對象:管理員 8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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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火腿宅宅擔當_鈴、」
在文章〈#鈴 破解新成就〉
並未交換個人資料被無故水桶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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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恢復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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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使用者條款第8條第10項
我想確認是否有「對他會員發送垃圾電子郵件或其他廣告訊息。」的所謂「垃圾電子郵件」或「其他廣告訊息」。 因為鈴發表的該文章其中一段實際上是在抱怨IG帳號「黑特米特」隨便追蹤到他人私帳,侵犯到隱私權,並未含有任何廣告訊息。 如果不是與「黑特米特」相關的這段文字違反板規,請告知是哪個部分包含廣告訊息,謝謝。
文章中提及「我要黑特黑特米特」 同理我不贊同這樣的行為 請問其中有任何資訊傳達著我正在廣告此專頁的行為?
文章裡的圖已經有明確instagram帳號 依廣告宣傳刪除
廣告行為「是一種市場行銷行為,用於勸說閱聽人,通常以引發產品或服務購買」,或者「是一切為了溝通信息、促進認識的廣告傳播活動,無論是否具有作用於商業領域,是否將營利作為運作目標」,但此截圖與文章未能表達對於「黑特米特」的支持與促進認識(且實為反對),並非為了達到廣告目的,純屬個人抱怨,符合廢文板的板旨即抒發個人任何感受。 文字引用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