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歡事後諸葛。
作為一名創作者,以及常年閱讀的讀書人,我斷定此兩篇文的作者是同一人。
理由在於:
分段排版類似,呈豆腐塊文體。
標點符號同樣使用「…」
人物對話必定是人物在前,雙逗號在中,對話在後,毫無變化。
例:爸爸突然說:「巧克力很好吃」
文風與用字極為相似,感覺就是一個高中生寫的出來的東西,連標點符號都不會用。
而且都是在寫一些賺人眼淚的老套故事。
罕見疾病那篇,同樣的套路並不罕見,很多騙人眼淚的文章都是如此,比韓劇還常見。
認識👉主角做好事讓形象提升👉最後一段路👉死掉👉剩下來的那個很難過但是為了未來還是更堅強地活下去👉讀者哭哭
麥寮汙染的那篇,父母雙亡、祖母得重大疾病,太誇張了,通常其父母作為心智成熟、思考能力健全的成年人,在得到重症這個時候就該尋求法律途徑或透過媒體公開尋求幫助了……且如今人家麥寮國小老師都出來了,這就是創作文無誤。
但這篇顯得更高明一點,虛虛實實,真假難分。既有真實的雲林工業汙染,也有不確定的全家死光,還拿真實存在的麥寮國小增加可信度。
作者在罕見疾病文章騙得千讚後,變得很聰明很聰明。
再次呼籲各位高中生,不要讓你的愛心被騙走,你真正該點讚的應該是優質創作者的文章(如:肉蒐),而非連標點符號都不會用的糟糕文章。
本人只是出來鞭屍的,理性勿戰,謝謝大家看完一篇廢文。
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
全部留言
B22 不可盡信啊! 我固執地認為這兩篇作者是同一人,他渴望出名,希望被發現,但基於什麼原因他不能夠非常明顯地暴露身分,才特地用相似的暱稱發文,應該也是希望有人能發現到這個共同點。 而且,他也沒拿出死亡證明或拿出檢查報告,雖然這樣無異於鞭屍的動作是被人討厭的,但我無法相信一篇不痛不癢的澄清文! 他恐怕是看準了基於禮貌他都道歉了大家不會再追究這點吧!
B25 可能是同一人的部份我可以認同 可是理由未必是希望出名與被發現(甚至機率不大,要是他真的那麼高桿的話。)
不管真的假的 汙染就是事實 就算創作又何妨 他把這個狀況用自己的方式讓社會重新重視這個議題 比你在那邊當柯南自以為是的挑毛病有意義多了
B27 我是以青少年普遍渴望被認同、被讚許來判斷的啦! 再者,就是官方以傀儡帳號賺取點閱率,讓廣告錢多多。 最後,最危險的動機可能就是心理不正常,反社會人格,期望以引起譁然大波讓學生(意識型態尚未定型,易接受外來事物)對政府產生不信任。 若是最後一個動機,那麼這位發文者城府極深,心機甚重,連我都怕!!
B30 就算他出發點(此尚未論定,單方面說法難以盡信)是好的,但他的手法無異於欺騙社會大眾,這是罪欸! 難道欺騙是正確的嗎?用錯誤的方式引起人們的注意,你認為是完好的? 況且挑毛病造成你的困擾喔?難道這世界只能接受一種說法嗎?多一種看法難道不能讓你更明白事情的原貌嗎?挑毛病也有意義啊! 我是自以為是沒錯,但是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會胡亂批評對方的私德!
哦~原來創作文算欺騙啊 那寫小說的作家不就都十惡不赦罪該萬死 然後我是看不出來你這篇文除了攻擊他是創作文以外有什麼其他的意義
B35 ……作家跟騙子有根本的差別,不可混為一談。 兩者寫出來的文章,一個你知道是假的,一個你不知道是假的。 然後,我認為你現在情緒稍微有點激動,要不要休息一下,寫一篇更嚴謹一點的文章,我們再來探討一下?
B37 是啊,該版之版規沒明確要求。 並不是沒有違反規則就沒有錯。 我今天寫了一篇有關工廠汙染與父母雙亡的故事,但我沒有明言道乃工廠汙染導致父母雙亡,也沒有直接證據說父母之死正是工廠所害,卻用第三者暗示,讓群眾對政府與商團產生仇視,引起社會分裂,分化國家族群,難道沒有錯嗎? 他是錯的,他在某種限度上欺騙了大眾,他引導大眾去仇恨,這在規則上沒有錯誤,在道德上卻是錯的。 社會對政府的鬥爭未必要以仇恨為軸心的,當年先烈們的議會請願至百合花學運,皆是和平抗爭,沒有半分仇恨思想。 你可以引起眾人對環境與經濟之間失衡議題的注意,但必須要用對方式。 台灣經不起一場民眾對政府的仇恨,此刻乃國家存亡之秋,敵國虎視眈眈,千萬不可如此莽撞。 如果講到這裡,你還是沒抓到我的點,那麼可能是我表達能力出問題。 又或許只是我這個接受傳統觀念較多的老古板比較在意這個而已。